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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2021/6/7 11:46:27    24552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有力支撑了江苏省的社会经济发展,但同时也是污染物排放重点防控行业之一。2019年我国粗钢产量9.96亿吨,约占世界钢铁总产量的53.3%,粗钢产能利用率突破80%。其中,江苏省2019年生铁产量7347.59万吨,粗钢产量12017.10万吨,钢材产量14211.41万吨,钢铁产量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位居第二。
 
  江苏省2018年9月发布《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 号)提出,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2019年,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及PM2.5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要求。但是,依据《2019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省环境空气中 PM2.5、PM10、SO2、NO2 年均浓度分别为 43 μg/m3、70 μg/m3、9 μg/m3 和 34 μg/m3;CO 和 O3浓度分别为 1.2mg/m3和 173 μg/m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度评价,13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超标污染物为 PM2.5、PM10、O3和 NO2。其中,13 地市 PM2.5浓度均超标;徐州、常州、淮安、扬州、镇江、宿迁等 6 地市 PM10浓度超标;除南通、盐城外,其余11地市 O3浓度超标;南京、常州、苏州 NO2 浓度超标。
 
  因此,为实现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有必要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指标进行加严,以实现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大气环境管理目标的衔接。据此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引用的文件包括: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等
 
  污染物监测与监控要求。一般要求:1.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 HJ 819 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2.企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3.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4.大气污染物监测应在规定的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测。
 
  监测分析与监控方法。1.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 GB/T 16157、HJ/T 397、HJ 732 及 HJ 75、《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规定执行。对于排放强度周期性波动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监测时段应涵盖其排放强度大的时段。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 HJ/T 55 的规定。3.对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按 GB 37822 中附录 A 的规定。4.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测定采用表 3 所列的方法标准。5.本文件发布实施后,有新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文件相应污染物的测定。6.厂内应安装高清视频抓拍监控系统,覆盖原料场出口、高炉出铁场、炼钢车间厂房顶部等主要无组织污染源节点,监控数据应保存三个月以上。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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