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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焦化场地再利用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写工作,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在我国焦化场地再利用风险评估过程中,有的风险评估相对粗略,可能存在构建暴露评估概念模型不清晰、忽略地下水暴露途径及风险以及采用的评估方法过于保守等问题,导致评估结果不确定性较大。因此,为使推算的土壤污染风险更符合场地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焦化场地多层次、精细化风险评估过程,采用多层次风险评估的方法,有必要制定相关标准规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7921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5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HJ 25.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5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等规程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焦化场地再利用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内容及技术要求。本文件不适用于重金属铅、放射性物质、致病性生物土壤污染的风险评估。
本标准分为11章,主要内容为:
1.范围
本章明确了《焦化场地再利用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指南》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
本章明确了本指南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章明确了指南文本涉及的关键名词解释,对焦化场地再利用、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健康风险评估、环境风险评估等术语进行了定义。
4.一般性原则
本章明确了焦化场地再利用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遵循的三个一般性原则,包括科学性、针对性和层次性。
5.工作程序
本章明确了焦化场地再利用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6.风险评估启动条件
本章明确了焦化场地再利用方式、焦化场地的特征污染物以及健康风险评估、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环境风险评估启动条件。
焦化场地再利用方式根据GB 36600将建设用地分为第一类用地方式和第二类用地方式。
焦化场地污染物除 GB 36600 中表 1 和表 2 中所列的污染物外,还包括常规项(pH、氨氮、氟化物)、金属类(钴、钒)、多环芳烃类(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其他(咔唑、二苯并呋喃)等。
明确了启动健康风险评估的条件为调查确定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GB36600 中的风险筛选值。
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地下水污染羽是否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分别给出了启动条件。
环境风险评估分基于保护地下水的风险评估和地下水污染迁移扩散风险评估,分别给出了启动条件。
7.健康风险评估
健康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四部分内容,本指南在 HJ 25.3-2019 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基础上根据焦化场地特定再利用方式细化了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暴露途径,明确了暴露参数的取值来源,并依据 DB11/T 1278、DB11/T 656 明确了挥发性有机物风险评估计算模型。
8.环境风险评估
依据 DB11/T 1281 从环境受体识别、评估方法、参数取值和评估结果四个方面评估焦化场地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风险。
依据 HJ 610 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焦化场地污染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迁移扩散趋势模拟预测,从而确定污染地下水的迁移扩散对土壤及周边地表水体影响的风险。
9.风险控制值计算
根据 HJ 25.3-2019 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的相关技术要求,计算人体健康以及周边环境风险可接受下的风险控制值。
10.污染修复/风险管控
根据焦化场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再利用的方式及使用功能,合理确定污染物修复目标值,并在分析场地污染特征、水文地质条件等的基础上选择适合本场地的修复模式、修复技术、修复方案及修复施工过程。
11.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根据布点采样和实验室检测,明确修复/管控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若达到规定要求,则提出后期监管意见;若未达到规定要求,则开展补充修复或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优化或调整。
更多内容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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