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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2021/1/5 10:40:49    40775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开始向有关单位征集意见,意见反馈邮箱zhiguanchu@mee.gov.cn,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前。
 
  汞广泛存在于环境中,是生物非必须的有害元素,我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将汞列为第一类5种重点防控重金属之一。因其毒性与其在环境中的化学形态密切相关,汞的化学形态分析日益受到关注。汞在环境中主要以元素汞、无机汞和有机汞的方式存在。有机汞的毒性远大于元素汞和无机汞,有机汞主要有甲基汞、乙基汞、二甲基汞、二乙基汞、丙基汞和苯基汞等。
 
  对于土壤和沉积物这种复杂基质,国内目前还没有相关标准分析方法。而且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分析较为困难,一方面是对样品的前处理方法要求高,另一方面是土壤和沉积物样品中甲基汞和乙基汞含量通常较低,通常小于总汞含量的 1%,所以对方法的灵敏度要求更高。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 3 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 5 部分:沉积物分析;HJ 25.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本标准方法原理为:土壤或沉积物样品经碱液提取后,提取液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经四丙基硼化钠衍生,生成挥发性的甲基丙基汞和乙基丙基汞,经吹扫捕集、热脱附和气相色谱分离后,再高温裂解为汞蒸气,用冷原子荧光光谱仪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本标准方法中用到的仪器设备包括:吹扫捕集装置、气相色谱仪、色谱柱、裂解装置、冷原子荧光光谱仪、真空冷冻干燥仪、分析天平、离心机、恒温振荡器、涡旋振荡器、尼龙筛、离心管、进样瓶、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等。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 0.5 g 时,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方法检出限均为 0.2 μg/kg,测定下限均为 0.8 μg/kg。(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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