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改售电开放思路更明晰
- 2015/7/31 17:07:28 31022
- 来源:仪表网
在外界等待电改配套文件出台的当口,贵州省先行一步。
7月27日,贵州省政府网发布《贵州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并指定牵头部门负责具体问题,贯彻电改“9号文”并提出按照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售电侧改革和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分工落实电改。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电改方案中提出的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在贵州的《方案》中看到雏形。《方案》强调,将“建立公平、规范、的电力交易平台,引入市场竞争,打破市场壁垒,无歧视开放电网,建设全国省级试点电力市场。”
《方案》还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形成有效竞争的售电市场,并在贵安新区、兴义进行售电侧改革试点,在全国售电侧改革试点中先行先试。
售电开放思路更明晰
今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在先期深圳市、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的基础上,将贵州省纳入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容至7个省市。
与此同时,自从年初新电改“9号文”公布后,外界对电改实施的细则充满期待。实施细则也被称为是电改配套文件,包括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件、放开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自备电厂监管等6大方面。
但有媒体报道,在部委层面讨论售电方案时,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对于竞争性售电业务有一定的分歧,地方政府对于售电业务也颇多想法。交易机构到底如何相对独立,外界一直期待部门能有明确的说法。
截至目前,贵州的工作方案是目前外界能够看到的地方政府针对电改内容丰富的方案,而且改革的范围涉及到电改的所有领域。
其中对售电主体,提出比国家的电改方案更细的想法。《方案》指出,“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布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准。”
针对售电主体,提出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资本、分布式电源、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可进入售电市场外,符合条件的自备电厂也可以参与售电。《方案》提出,“准入标准确定后,省政府按年公布当地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和售电主体目录,对用户目录实施动态监管,进入目录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可自愿到交易机构注册成为市场主体。”
相比省级区域内的试点,贵州还提出要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在政府指导下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时机成熟时,探索开展电力期货和电力场外衍生品交易,为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提供远期价格基准和风险管理手段。
“售电市场放开影响大的是发电企业,电力市场需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对发电企业的行为会有直接影响,不过国内关注点集中在社会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加州电力市场设计师刘树成曾对本报记者称。
相对独立交易机构雏形
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曾经有看不透的一面。贵州的电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机构的组成。
《方案》提出,“积极探索我省在售电侧改革、组建相对独立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等重大改革事项上先行试点,力争尽早在总结试点经验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据了解,贵州今年2月份就组建了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今年4月份,贵州省经信委主任李保芳针对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时,提出组建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尽快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出现在工作方案具体任务执行的名单中。更早之前,对了推动本省电力直接交易,贵州就存在类似的交易机构,但电改之后被赋予新的角色。
电改方案提出组件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按照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的现状,交易机构可能未来不会完全摆脱电网,而是挂靠电网相对独立,同时接受贵州省电力市场化相关机构领导。
工作方案公布前,贵州省还成立了专门的电改联席会议制度,专门执行电改。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秦如培担任,副省长王江平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丁雄军,省政府副秘书长冯仕文,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付京,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元志等任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指导全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统筹安排改革工作,研究重大改革事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按照《方案》的安排,贵州将制定落实电改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和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代拟稿)上报,到时关于电改细则将更趋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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