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205.1万元,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采购一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

2024/5/8 10:16:11    15697
来源:仪表网
摘要:项目预算金额205.1万元,采购NOx分析仪、SO₂分析仪、CO分析仪、β射线法PM10颗粒物监测仪等仪器。
  【仪表网 招标采购】5月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更换项目采购公告,项目预算金额205.1万元,采购NOx分析仪、SO₂分析仪、CO分析仪、β射线法PM10颗粒物监测仪等仪器。
 
  项目编号:1410222024ACS00036
 
  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1万元
 
  采购范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更换项目采购,本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及验收等内容;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现需对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名称

描述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1

NOx分析仪

含:颗粒物过滤器

2

详见磋商文件

2

SO₂分析仪

含:颗粒物过滤器

2

3

CO分析仪

含:颗粒物过滤器

2

4

0₃分析仪

含:颗粒物过滤器

2

5

动态校准仪

含:气相滴定、紫外光度计

2

6

零气发生器

含:CO转化炉

2

7

β射线法PM10颗粒物监测仪

 

2

8

β射线法PM2.5颗粒物监测仪

 

2

9

气象五参数仪

 

2

10

配套采样系统、机柜等辅助设施

采样系统

2

机柜

2

子站工控机(含数据采集系统)

2

VPN

2

11

标气系统(含不锈钢减压阀)

SO2

2

NO

2

CO

2

12

颗粒物比对服务

1

 
  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本项目其他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
 
  质保要求:提供1年原厂质保服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全部评论

上一篇:379万元,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采购气相色谱仪、微波消解仪等实验室仪器

下一篇:314.88万,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水质自动分析仪等环境监测仪器

相关新闻
热门视频
相关产品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