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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2022/10/26 11:14:40    22595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编码方法和编码规则。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是我国地表水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近十年来,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由“十一五”期间的759个监测点位增加至3641个点位,实现十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水体省市界和重要水功能区“四个全覆盖”,为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省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作为国家网的有益补充,“十四五”期间,增加至5115个点位,是“十四五”国家网监测点位的1.4倍。自2020年起,生态环境部有序推进地方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与国家平台联网,目前已共联网2798个地方自动站,其中省级1644个,省以下1154个。
 
  国家网与地方网联网共享,监测点位的设置尺度更加精细、覆盖程度更高、监测范围更广,拓展了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一张网”的覆盖范围,可更全面地评估全国水环境质量状况。因此,监测点位代码作为监测点位的唯一标识,对于监测点位信息的维护、环境监测数据的传输与管理、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信息公开都发挥重要作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编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参考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7027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HJ 932 中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等规程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编码方法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和渠道)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编码工作。
 
  行政区划代码:
 
  行政区划代码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该监测点位水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区划,用 6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按照 GB/T 2260 确定。
 
  国家网监测点位使用地级城市行政区划代码;省级网、市级网、县级网监测点位使用区县行政区划代码。
 
  除国与国交界断面以外,其他交界断面监测点位使用左岸行政区划代码。(注:对于国与国共有河段,无论我国位于左岸还是右岸,在编码时均使用我国一侧对监测点位水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区划代码。)
 
  水体类型代码:
 
  水体类型代码表示监测点位所在水体的属性,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A表示河流、渠道,B和G分别表示水库和湖泊。
 
  监测点位顺序代码:
 
  监测点位顺序代码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即0001~9999,由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规定,在第一部分~第四部分代码均相同时,顺序代码不重复使用。
 
  监测点位调整:
 
  当监测点位调整时,且控制级别、流域水系、行政区划、水体类型中任何一项或多项随之变化,原有监测点位代码废止,存档。调整后监测点位按照编码规则重新编码。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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