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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2020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工作安排,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牵头起草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汽车轴型识别系统校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
汽车轴型识别系统(简称轴型系统)是确认汽车轴型的设备,与衡器配套使用,可用于高速公路入口超限治理,既可用于实验室测量也可用于工程现场测量。
汽车轴型识别系统是采用
激光雷达、视觉等测量传感器记录车辆驱动轴数、总轴数、单双胎和轴型,并分析识别车辆类型的测量系统,可用于高速公路入口超限判别、固定式治超站、非现场执法和通行费用的测算。
汽车轴型识别系统一般由车轴感知传感器、触发开关、光电模块、电源适配 器、轴型识别软件等组成。
目前,各地因技术差异,对现行国标《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执行的尺度不尽相同。如6轴车辆的总重限值按驱动轴数区分为46吨和49吨,某些省份通过轴型识别加以区分,而某些省份则不区分驱动轴数,统一按49吨设定限值。在全路网联动执法时,极易产生分歧。从技术层面讲,超限判定的关键要素,如车辆轴数、轴型、总重、外廓尺寸等均应有相应的检测手段,并实现计量溯源,以具备按国家标准实现统一的基础条件。《GB1589-2016 道路车辆外轮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及交通部62号 令明确货运车辆额定载荷,依据轴型、驱动轮个数、是否安装空气悬挂等各个维度进行限定,其中轴型为主要依据。此标准改变了原来单一按照轴数规定货运车辆额定载荷的方法。新认定标准对轮轴识别器的故障率、检测方法及精度提出更高要求。
高速公路计重系统轮轴识别仪主要有接触式和非接触式两种类型,接触式轮轴识别仪主要有胶条式、触点式、压电式,非接触式轮轴识别仪主要由开关量 式、光栅式、激光式等。其中,接触式轮轴识别仪寿命短、短维修成本高、易磨损、单双轮识别率低、易受温度影响,非接触式轴型识别仪容易受地面障碍物遮挡造成误判,安装和维护相对困难。目前国内外针对轮轴识别仪尚未有统一可行的校准方案,但随着行业的迫切需要,制定出对轮轴识别仪的计量技术方案势在必行。
本规范为首次制定。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59.1-2010《测 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范是在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政策文件的基础上,主要依据 JJF 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进行编写,并在编写中引用了以下有关文件: GB 185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JJF 105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按照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要求,本规范包括九个章节和三个附录: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 A 校准记录式样, 附录 B 校准证书内页式样。
校准条件:(a)环境温度要求为-30℃~50℃; (b)工作电源电压 AC220V±22V,频率 50Hz±0.5Hz。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a)外观及铭牌:采用目测检查外观及铭牌。(b)单一工况识别准确率: 连续记录200辆通行车辆的轴型数据,准确率为99.5%。 (c)综合工况下识别准确率: 连续记录 200辆通行车辆的轴型数据,准确率为99.5%。
校准结果: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要求对校准结果中的校 准证书信息进行了规定,并结合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对校准证书的特定要求,增加“o)如可获得,任何调整或修理前后的结 果;p)相关时,与要求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q)已与客户达成协议时,给出复校 时间间隔的建议。”
复校时间间隔:汽车轴型识别系统的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为6个月。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 是由汽车轴型识别系统工作环境、使用情况等诸因素所决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轴型识别系统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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