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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产业】近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点型可燃
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公告(第20期)。据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2021年一季度,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空气净化产品及
气体检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对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实施了市级监督抽查并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概况和产业分布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等这些气体主要含有烷类,是易燃易爆气体。如操作不当,都有可能发生可燃气体泄漏的现象,并有可能酿成火灾或爆炸事故。可燃气体探测器能够实时显示现场检测到的可燃气体的浓度,当浓度达到或超出设定的报警值时,仪器会发出声、光报警,以提醒作业人员及时采取安全处理措施,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从而保障生产安全,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主要由气体传感器、信号处理部分(电信号转化为模拟信号)、显示部分(气体浓度和报警显示)以及外壳和供电部分组成。
苏州的生产企业有规模较大的外资企业1家,其他为本土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总体来看苏州生产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多为中小民营企业,还处于成长阶段。
二、检验的主要依据和项目
本次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的主要依据为GB15322.1-2003《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和GB15322.1-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本次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监督抽查依据GB15322.1-2003的检测项目为:报警动作值、全量程指示偏差、响应时间、辐射电磁场、静电放电和低温试验6个项目;依据GB15322.1-2019的检测项目为:报警动作值、量程指示偏差、响应时间、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6个项目。
三、监督抽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监督抽查共抽样4批次,全部为生产企业。经检验,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100%。
(一)综合分析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通常采用催化燃烧传感器,传感器的研究从上世纪30年代至今,产品较为成熟,随着使用者对探测器性能要求不断提高,以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产品的监管加强,产品质量达标,本次抽检结果为100%合格。
(二)检验检测项目分析
本次抽查检验,抽查4批次,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100%,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总体较好。
a)报警动作值、全量程指示偏差(量程指示偏差)、响应时间,是探测器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项目,决定了探测器的安全防护功能能否正常发挥。本次抽查的探测器基本性能项目全部合格,主要是因为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关键部件为催化燃烧传感器,该传感器发展至今近百年,国内外技术都较为成熟。
b)辐射电磁场(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静电放电、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反映了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使用过程中受到电磁干扰时的性能状况,不合格会影响仪器在电磁干扰环境下的正常使用,出现误报警或不报警等后果。本次抽查的产品在电路的设计和屏蔽保护措施都有所提高。
c)低温试验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检验的是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可能会遭遇到的特殊环境下的气体响应与探测器恢复情况,保证其安全防护功能能够稳定发挥。本次抽查的产品都引入了温湿度补偿装置。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市级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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