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我国的气候变化立法在推动过程中
- 2021/5/3 19:05:02 44711
-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仪表网 仪表产业】2021年4月27日,举行吹风会,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这个声明之后,我国进一步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了我国自主贡献的新目标、新举措,还提出了一项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的目标。
紧接着,我国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1年“两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会议上均对碳达峰碳中和作出了非常明确的部署。4月22日,我国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再次强调了相关观点,表示愿意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商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之策,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也提到,我国近年来在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建设碳市场、增加碳汇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成果显著不过仍然面临挑战。“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样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发布会如是表述。
为了践行承诺,生态环境部正在扎实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工作,包括推动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深入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加快推动碳市场建设等。并且持续推进全民参与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巴黎协定全面、平衡、有效实施,继续深入开展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目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进展顺利,通过调研、座谈、培训,与电力、钢铁、水泥、电解铝、石化、化工、煤炭、煤化工这些行业协会进行深入交流,跟有关部门和相关的研究机构深入交流等工作,持续推动相关内容的完善。
实际上,我国从“十二五”就开始通过对二氧化碳强度的控制来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下一步将考虑怎么样把强度控制和总量控制更好地结合起来,同时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把高排放的行业纳入进来。
另外,生态环境部还表示,我国的气候变化立法也在推动的过程中,目前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是:1、立法的时机 2、立法本身解决一个什么问题 3、法律体系问题
纵观“十二五”碳强度下降19.3%,“十三五”下降18.8%,到2020年底,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了48.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9%,以及煤炭占比下降了15.6%的辉煌战绩,“十四五”期间要坚决落实碳强度下降18%的约束性指标。
“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涉及面非常的广,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合作,需要协调形成政策合力”,这也是发布会上强调的另一个观点。生态环境部将与发改委、能源局以及其他部门一起共同制定好我们国家的达峰行动方案,中央环保督察也需要相互配合,各个部门形成合力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才能攻坚克难。
关于煤电发展问题,发布会也回应,煤电厂的定位要进一步发生变化,以前是主力的电源,下一步要向保障性电源和提供电网灵活性的角度转变。并且,如今的煤电厂二氧化碳排放标准不同以往,二氧化碳产生量没有以前那么多,不再大规模的发展煤电,严控煤电的路线依旧明确。
而未来,很多相关产业将进一步运用新技术,比如氢冶金将来可能实现对焦炭的替代。新能源汽车也会是我国的重点发展对象,“未来电动汽车的发展也将是一个持续、快速的势头”。
关于我国决定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来加强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管控问题。发言人回应称,我国并没有放松对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工作,从“十四五”开始,要对包括氢氟碳化物在内的非二氧化碳的控制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到2020年底,我国已经通过财政资金累计减排HFC23共计6.53万吨,相当于减排了二氧化碳7.64亿吨。如今正在推动的垃圾处理减少甲烷排放,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油田开采防泄露,发布甲烷、氧化亚氮、六氟化硫相关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电力设施使用六氟化硫作为绝缘气体等工作,都与此有关。
下一步,我国准备开展甲烷排放控制的行动,包括修订煤层气、煤矿瓦斯的排放标准,与有关的省市探索甲烷排放区域治理,进一步加强放空天然气和煤田伴生气的回收利用,加大沼气利用力度,加大对氢氟碳化物、氧化亚氮、六氟化硫的排放控制力度,推动制冷剂替代工作等。
最后,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是否影响经济发展速度?
发布会仍然强调了基础观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跟我们实现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关系。
“我们需要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倒逼机制,要稳妥、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科学部署,一步一个脚印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进展,同时,要对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释放明确强有力的政策信号,对相关产业行业给予非常稳定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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