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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遥感调查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开始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推进流域海域“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下简称“三个治污”)的重要举措。落实“三个治污”,首要问题是要了解实际情况,掌握一手资料,进而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入河(海)排污口有多少、排到哪里、谁在排、排的是什么,是需要掌握的关键性、基础性问题。只有真正摸清入河(海)排污口底数,才能进一步梳理分析问题及成因,开展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不断改善流(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当前,有的地方视排查为简单的体力工作,忽视现场工作的艰难困苦和入河(海)排污口分布的复杂性,工作方式简陋、人员培训粗疏、装备配备不足、质量难以保障。有的地方将排查、监测、溯源等多项工作齐头并进,时间短、环节杂、信息多,对工作人员要求高、压力大,数据容易失真。总的来说,按传统的思路推进工作,难以实现“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河流海洋”等排污链条的打通,需要加强有关工作的引导。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指导和规范各地开展入河(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入河(海) 排污口排查中资料收集整合、踏勘访谈、航空遥感、图像解译、排污口判别、信息登记、问题排污口筛选、热点区域靶向分析、技术装备详查等方法,以及方案制定、质量控制、成果提交的要求。
本标准制订的目标是形成一项相对成熟、 覆盖全面、 指向明确、 适用性强、 具有总体指导性的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技术规范。
本标准制订主要依据《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方案》 , 并参考了《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实施方案》 《渤海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方案(试行)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海) 排污口普查与监测技术规定》 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适用于入河(海) 排污口排查工作。(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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