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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红外相机技术(征求意见稿)》,现开始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lixing@craes.org.cn,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2010年9月,国务院批准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生物多样性预警和管理水平”的战略任务,要求建立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的监测标准体系,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维护生物多样性,抓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
2015年1月,国务院批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2015-2020年)》。观测网络建设是重大工程的七项任务之一。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地推进重大工程观测网络体系建设。2016年,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全国大中型哺乳动物生物多样性红外相机观测工作,急需建立完善的行业标准,以规范全国生物多样性红外相机观测工作。
红外触发相机简称红外相机。指在现场无人操作的情况下,利用红外/热感应系统对从相机前经过的动物或人员进行自动或定时拍摄的装置,主要由红外/热
传感器、拍摄系统、补光系统、供电系统、外壳等器件组成。
红外相机技术指通过红外相机获取野生动物或人类活动的影像数据,并对影像数据进行分析,从而探究目标动物的种类、数量、生态习性、生境状况和干扰压力等信息的研究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红外相机技术进行生物多样性观测的观测原则、观测准备、相机布设、相机安装、相机检查维护与数据采集、数据存储与整理、观测内容和指标、数据分析、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7714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HJ 710.3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哺乳动物;《县域陆生哺乳动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84号公告);《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自动相机法调查技术细则》(试行)(林动监函〔2017〕1号)。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使用红外相机技术对陆生大中型兽类和地栖型鸟类进行观测。其他野生动物的调查、监测可参照使用。(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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