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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喝人口不断增加,对水资源需求量越来越大,水污染也越来越严重,我国水环境质量出现了令人担忧的局面,除了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水质监测数据,水体污染导致癌症增多,甚至爆发严重水污染事件等见闻,更让人深感切肤之痛。
全国水体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中国七大流域中,主要河流有机污染普遍,主要湖泊富营养化严重。七大水系污染程度由重到轻顺序为:辽河、海河、淮河、黄河、松花江、珠江、长江。其中辽河、淮河、黄河、海河等流域都有70%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可见我国的水污染态势极其严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规范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现已批准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制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与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5月21日批准。本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内容引用的文件或者条款有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945.2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 号);《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污防函〔2016〕563 号)。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为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污染源直接或间接排入环境水体中的水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数量等限值,以及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其他因素、监控方式与监测方法等所做出的限制性规定。
流域允许排放量是指在考虑流域生态因素、设计水文条件和排污口空间分布的情况下,为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流域允许排放的大污染负荷量。
本标准适用于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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