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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11月20日,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水中挥发酚
在线监测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了使该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特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为wuh@bjjl.cn和fenghx@simt.com.cn。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建设投入的加大和水质自动监测技术的日趋成熟,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系统已在全国得到了广泛应用。
水中挥发酚是指沸点在230℃以下的酚类,在环境监测分析中,此酚类能与水蒸汽一起蒸出。它包括除对硝基酚外的一元酚、各种甲酚、二甲酚、氯酚及硝基酚等,属于高毒物质。水中含低浓度(0.1~0.2mg/L) 酚类时,可使鱼肉有异味,高浓度( >5mg/L) 时则造成鱼类中毒死亡。人体直接或间接摄入含酚水将会危害健康甚至威胁生命。水中挥发酚是环境监测部门水质日常监测的主要项目之一。
我国现行的具体水质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GJ3833-8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都明确规定了水中挥发酚的限值及排放限值。由此可见,环境水体中挥发酚的监测对污染控制、水质监测、人类健康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作为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排放监测控制的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发展迅速,水中挥发酚在线监测仪已经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地表水监测以及重点污染源排放监控中。
挥发酚的国标测量方法为《HJ503-2009 水质 水中挥发酚类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当前市场上现有的国内外水中挥发酚在线监测仪通常都采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不同厂家的仪器主要是水样前处理方式与进样方式不同。前处理方式的主要区分在于是否采用蒸馏,是否采取萃取等;进样方式的主要区分在于是否采用顺序进样,是否采用连续流动进样分析。由于不同厂家的仪器其检测原理都是依据HJ503-2009,因此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原理的仪器。
本规范参考了HJ/T 503《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行业标准相关内容,依据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 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而制定。
依据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组织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计量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为制定。本规范适用于光度法原理的水中挥发酚在线监测仪的校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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