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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9月9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贵州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电能
质量分析仪校准规范》,公示日期2019年9月9日至18日。
电能质量分析仪是对电网运行质量进行检测及分析的仪器,可测量电压、频率、谐波、闪变和三相不平衡度等参数。按用途可分为实验室型、便携型和在线监测型;按功能可分为单功能(如闪变仪)和多功能(两种及以上功能)。
电能质量分析仪一般应用采样原理,对电压和电流作瞬时采样,然后作傅立叶变换,得到基波和包括直流成分在内的各次谐波的幅值和相角值。谐波功率则由谐波电压、谐波电流及其的相位差计算得到。
电能质量分析仪有众多用户,国内电能质量分析仪生产企业非常多,技术正走向成熟,尤其是贵州装备制造和电力系统、电厂大量的使用该仪器,但是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出台国家校准规程或校准规范,在该方面的测量项目、测量方法、标准器的要求及技术要求等方面的量传工作处于盲区,因此需要制定这类仪器的性能评价和判定的方法,迫切的需要编制该校准规范。
本规范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编制。
本规范引用的文件有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7626.30-201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能质量测量方法;GB/T 19862-2016 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DL/T 1028-2006 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检定规程。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组织架构上规定了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与处理、复校时间间隔和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具有电能质量监视测量、统计分析功能的电能质量分析仪的校准,也适应于综合电参数测量设备中具有电能质量测量功能的校准。
本规范不适用于暂态谐波的校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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