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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电子计价秤型评大纲/检定规程正在征求意见

2024/8/15 13:42:45    25093
来源:仪表网
摘要: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征求意见稿)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40 号)的要求,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征求意见稿)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
 
  《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
 
  电子计价秤(以下简称计价秤)是带有计价功能的非自动衡器,主要用于零售商贸领域的称重计价,如各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流动摊贩等,是应用最为广泛的民生计量器具之一,对确保贸易公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目前已经是全球最大的计价秤生产国家,但是计价秤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在计价秤使用和维修环节,利用篡改软件程序、替换或改装电路板等方式实现“鬼秤”作弊,侵害消费者利益,自2023年开始,总局持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大纲文本内容和结构格式按照 JJF 1015-201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和 JJF 1016-201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的相关要求编写。大纲主要参考了 JJF 1834-2020《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等文件,并结合我国计价秤的行业现状进行制定。大纲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上与 JJF 1834 基本保持一致,主要区别为:1、落实计价秤不能随意拆、不能随意调的要求。 2、落实计价秤标定不需要拆机的要求。3、落实计价秤铭牌统一型式和信息的要求。4、落实检定合格证标识和检定封印要统一的要求。5、增加对封印的防护要求。6、增加唯一性信息要求。7、增加对维修环节的要求。8、增加了计价功能的防作弊技术要求。
 
  大纲的其他主要变化包括:1、明确了大纲的适用范围。 2、明确采用整机试验方法,删除了模块试验法。 3、合并调整了相关章节条款和内容。
 
  本大纲为首次制定。本大纲适用于分类编码为 12040500,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电子计价秤的型式评价。
 
  《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
 
  电子计价秤是带有计价功能的商用电子秤,主要用于商业领域的称重计价。电子计价秤种类繁多,应用广泛。电子计价秤主要应用于商业买卖,尤其适用于各种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农批市场及超市零售的商品计量以及快递称重和药材称重等场所,是全世界应用最为广泛的民生用计量器具之一。
 
  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电子计价秤逐渐向智能化发展,可实现自动计算、显示、打印等一些列功能,同时,电子计价秤配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通讯等技术,融入物联网,实现数据共享的多功能集成化方向快速发展。
 
  我国目前已经是全球最大的计价秤生产国家,但是计价秤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在计价秤使用和维修环节,利用篡改软件程序、替换或改装电路板等方式实现“鬼秤”作弊,侵害消费者利益,自2023年开始,总局持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有效遏制电子计价秤作弊现象,同时优化现有检定方法,提高基层检定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电子计价秤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制定本规程的基础性文件。本规程参考了 JJG 539-2016《数字指示秤》、JJF 1834-2020《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GB/T 7722-2020《电子台案秤》、GB/T23111-2008《非自动衡器》的部分内容。本规程与 JJG 539-2016《数字指示秤》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了防作弊相关技术要求
 
  1)增加了秤的自锁功能。
 
  提出了开壳感应装置,提高电子计价秤的防作弊技术,有效抑制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拆机换主板、拆机替换软件、拆机加装作弊遥控装置这 3 种非法改装作弊现象,阻断了计价秤拆机改装作弊实施路径,同时为了保证自锁功能的有效性,规定制造商授权解锁密码的高保密性,确保授权解锁功能不能被轻易破解。
 
  2)增加了调整的要求。
 
  要求秤应触发开关后方可进行计量性能有关参数调整,触发该开关不需要拆开秤的外壳,该开关应被有效铅封,在不损坏铅封的的情况下无法触发开关。计价秤产品首次检定前和使用中计量性能失准时,都需要拆开机壳进行标定操作,但是拆机标定很容易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在开机标定过程中更换主板、替换软件甚至加装作弊遥控装置。
 
  3)修改了安全性要求,提高了封印要求。
 
  增加了封印标记、铅封、印封、欺骗性使用、欺骗性使用特征的定义,规程要求对秤的安全性进行核查,首次检定应对秤的制造商的封印标记进行核查,封印标记应包括铅封和印封,后续检定应核查上一周期检定机构铅封封印标记。规程要求封印应有防伪性,封印被更换后应容易被识别。通过封印的闭环管理,预防计价秤关键零部件被伪造替换、非法植入作弊程序和加装遥控装置的风险。
 
  4)增加了对型式一致性、唯一性信息和软件标识的技术要求。
 
  通过型式一致性核查,杜绝无证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使用,优化市场环境。实现计价秤首次检定的一秤一码核查,有效预防假冒伪劣产品,消灭造假企业的生存土壤,净化运营环境。实现计价秤首次检定的软件标识核查,预防程序被更换。
 
  5)增加了计价功能的技术要求。
 
  规程要求付款金额的最小计价单位应为人民币的“分”值,金额计算应符合四舍五入的运算规则。有效防止利用单价输入缩位法,逢一进十,增加收费,损害消费者利益。
 
  6)增加了水平指示装置的要求。
 
  电子计价秤在使用中很难避免产生一定的倾斜,如果因倾斜而产生误差,会导致商品的称重和计价结果不准确,易引起消费纠纷。要求电子计价秤应安装水平调整装置和水平指示器,便于观察电子计价秤是否超出秤的倾斜极限位置。
 
  2、优化检定方法,提高检定效率
 
  1)增加了辅助检定装置,鼓励采用人工智能、自动检测等新技术提高检定效率。
 
  2)增加了附录 A 周期检定的检定方法,优化了周期检定程序,减轻一线检定人员工作负担,保障周期检定工作落实落地。
 
  3)修改了鉴别力的检定方法,后续检定删除了鉴别力检定要求(国际建议 OIML R76 明确规定,数字指示衡器不做鉴别力试验)。在处于平衡状态的秤上,轻缓地放上或取下一个等于实际分度值 1.4倍(1.4e)的附加砝码,此时秤的示值应发生明显的改变。通过减差或加差法都能找到秤的平衡点,加差寻找平衡点方法可与称量检定同步进行,可提高检定人员的工作效率;
 
  4)修改了称量测试、除皮后的称量测试的载荷点,对于能够直接看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载荷点,省略了加差闪变点的步骤,提高检定人员的工作效率。
 
  5)置零准确度和称量测试进行合并试验,在不影响计量性能的情况下,省略了置零准确度的一次测试。
 
  6)修改了检定记录的格式,提高检定人员处理数据的工作效率。
 
  3、其他主要变化
 
  1)对检定合格标志和检定封印做出了统一的详细的要求,明确了检定合格标志和检定封印的施加位置、覆盖面积、防护性能和应包含的信息等各项技术要求。
 
  2)明确规定唯一性信息中应同时包含秤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商、维修内容、维修时间等,填补了维修环节技术要求的空白,完善了产品出厂铭牌码、检定合格标志码、修理合格证码和检定机构铅封这“三码一封”的要求。
 
  3)增加了称量结果的指示的技术要求,增加了读数品质、示值的形式、示值的极限等技术要求。
 
  4)修改了计量器具标识要求,对独立单元的标识提出要求,增加了软件标识要求,修改了检定合格标志的要求。
 
  5)增加了对多范围秤的附加要求,多分度、多范围秤的计量要求项目的检定方法。在称量、除皮后的称量、重复性、偏载及鉴别力中给出了多分度和多范围秤的具体检定方法。
 
  6)修改了检定项目一览表,根据通用技术要求和计量要求,调整了检定项目一览表。
 
  本规程适用于最大秤量不超过 100kg 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电子计价秤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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