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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湖南省开展财政奖补工作

2024/8/7 11:32:15    24426
来源:仪表网
摘要:财政奖补比例与管理单位评价考核结果挂钩,其中,优秀类单位补助系数为10%;良好类单位补助系数为8%;合格类单位补助系数为6%;不合格单位不得参与财政奖补。
  【仪表网 产业报道】为促进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开展2024年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财政奖补(以下简称“财政奖补”)工作。
 
  符合申报要求的管理单位共分为两类。一是拥有通过财政资金全额或主要出资购置的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已加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并对外提供了开放共享服务的中央及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管理单位。
 
  二是拥有由社会资金购建的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已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并对外提供了开放共享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管理单位。
 
  财政奖补比例与管理单位评价考核结果挂钩,其中,优秀类单位补助系数为10%;良好类单位补助系数为8%;合格类单位补助系数为6%;不合格单位不得参与财政奖补。拥有由社会资金购建的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已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并对外提供了开放共享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管理单位因不参与评价考核,统一补助系数为2%。
 
  同一年度,单台(套)科研设施和仪器后补助金额最高为5万元,同一管理单位同一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为200万元。2024年财政奖补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财政奖补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政务服务”的“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并于2024年8月20日00:00至2024年9月20日18:00期间填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以纸质形式报送至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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