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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场监测数字化系统技术要求》团标征求意见

2023/4/11 13:39:38    21297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场监测数字化系统总则、核心功能、扩展功能、资源管理、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数据分析与统计、系统管理、运行与维护等要求。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西安市质量认证认可服务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中合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主起草的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场监测数字化系统技术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写工作,现就该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1139071974@qq.com,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前。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监测方案:
 
  1.监测方案模块应完整展现监测方案内容,可实现方案的新增、变更功能,新增、变更内容应经过委托方的书面同意。新增变更的内容应及时通知检验检测机构监测人员。
 
  2.监测方案编制应记录监测任务具体内容,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依据、监测方法、监测结果的评价标准(适用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等。
 
  任务下达:
 
  系统应基于监测方案自动生成监测任务下达单,任务下达单应包括监测时间、监测任务、人员分工、设备、车辆的安排及需携带辅助设备、耗材、试剂、标准物质的准备。
 
  现场监测:
 
  1.系统支持现场监测前及监测任务完成后,自动生成仪器设备的出入库记录(包括申请、领用、归还),设备的完好性检查,并限制超出检定或校准有效期、检定不合格或停用状态仪器的使用,标准物质等情况描述。
 
  2.系统应支持现场监测完成后的监测确认操作,记录监测日期、监测点位、监测仪器、监测项目及数量的确认或更改,按 HJ/T 397,GB/T 16157 要求开展现场监测工作。
 
  3.进入现场后,系统可记录现场是否满足监测条件的要求,包括气象数据、监测点位的适宜性要求等,并由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4.监测任务监测前,系统应记录监测设备的气密性检测结果及设备的示值误差、系统偏差(示值误差和系统偏差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查找原因,进行仪器维护或修复,直至满足要求。应按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进行监测设备的校准(校准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
 
  5.监测任务监测后,系统应记录监测设备的气密性检测结果及设备的示值误差、系统偏差。示值误差和系统偏差符合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判定结果测定结果有效,否则测定结果无效。
 
  6.系统支持移动客户端工具,应具备无线连接现场监测设备功能,实时传输数据并支持接收数据后预览功能(如:手机 APP)。实现现场监测业务的电子化管理流程,包括任务查看、信息核对、现场仪器数据采集、点位示意图在线编辑、视频和图片及地理信息采集、现场记录单填写及签名确认等各类现场监测业务操作。
 
  现场管理:
 
  人员离开现场前,应对现场监测数据进行校对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完成监测任务要求。
 
  数据采集及处理:
 
  1.使用符合 T/XZFW 001-2023 要求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数字化处理器进行实时数据解析、传输,记录现场监测数据,实现现场监测业务的电子化流程管理。
 
  2.现场监测过程数据通过手机 app 进行采集,宜支持现场点位图、视频、图片、地理信息的录入或上传。
 
  3.系统应能生成任务单,气象数据,现场采样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校准记录,现场示意图,监测图片,监测视频。
 
  数据审核:
 
  系统应支持审核人员查看原始记录信息,根据预置的条件自动筛选不符合内容,如数据审核不通过,则逐步返回上级查找原因,直至问题解决后,再次进行审核(需要增加审核环节)。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场监测数字化系统总则、核心功能、扩展功能、资源管理、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数据分析与统计、系统管理、运行与维护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场监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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