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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的有关标准化管理规定,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批准《水质 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和总氮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T/GDAEM 4—2022、T/GDCAA 004—2022)团体标准,现予发布。以上标准自2022年12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T 11606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等规程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和总氮便携式水质快速检测仪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水质 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和总氮便携式水质快速检测仪的使用。本文件适用于生活污水,部分指标适用于工业废水和海水的检测,针对应用于不同场合的仪器,规定了相应仪器的检测范围。该仪器可用于水质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还可以用于实验室检测。
仪器的结构组成:
1.仪器整体结构组成。仪器结构主要包括样品采集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数据处理模块、辅助设备等。依据仪器测量方式和原理的不同,仪器可能具备上述全部或部分结构组成,供电应保证现场监测工作的需求。
2.样品采集模块。主要包括样品仓,样品仓可放置直径16 mm比色管和10 mm比色皿等。
3.数据分析模块。用于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测量分析,利用
光度计进行分析,内置光源波长至少覆盖420 nm、540nm、620 nm、700nm四种,结果可同时显示浓度、吸光度和透过率。
4.数据处理模块。仪器内置AD转换和运放等电子器件。
5.辅助设备。辅助设备主要包括无线打印机、便携式消解仪(至少支持6孔消解)等。
工作条件:
a) 工作温度:(-10~40)℃;b) 存储温度:(-20~50)℃;c) 最大相对湿度≤80%;d) 供电电压:AC(220±22)V,(50±1)Hz。可使用 DC12V/10A 电源。注:特殊环境条件下,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
仪器功能要求:
检测仪器应具有以下功能:a) 计时测量:为了保证不同批次样品显色时间的高度一致性,仪器本身需自带倒计时功能,计时结束后,自动测量并保存结果;b) 数据上传:可通过网络无线传输方式将数据上传至云服务平台;c) 超标提醒:检测结果超过特定排放标准后,仪器可提醒(蜂鸣或震动);d) 打印功能:支持历史数据无线打印功能;e) 消解比色一体:支持消解管比色;f) 历史数据局:至少可保存 2000 万条历史数据;g) 具备温度和压力显示功能。
检测方法:
1.一般要求。1.1 检测按照操作规程,选择相应的参数对样品检测,每次检测采用内置曲线进行,现场增加高低浓度点进行质量控制。1.2 检测期间除进行校准外,不允许对仪器进行计划外的维护、检修和调节。1.3 如果因仪器故障造成测试中断,在仪器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检测,已经完成的测试指标和数据作废;检测期间,每台(套)仪器故障次数≤2 次。1.4 各技术指标检测数据均采用仪器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存储记录的最终结果。
2.标准物质要求。2.1 标准物质:市售有证标准物质,不确定度≤10.0%。2.2 空白可使用高纯水或高纯水加试剂,较低浓度的标准物质可以使用高浓度的标准物质稀释获得。
精密度基本要求:
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或采用市售试剂、标样配制的样品)的测定:各验证实验室利用便携式快速检测仪,采用高(校准曲线线性范围上限90%附近的浓度或含量)、中(校准曲线中间点附近浓度或含量)、低(测定下限附近的浓度或含量)3个不同浓度或含量的统一样品,按全程序每个样品至少平行测定6次,分别计算各浓度或含量样品测定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等参数。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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