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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

2022/10/9 9:28:49    21296
来源:仪表网
摘要: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单》),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
  【仪表网 仪表文件】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关于“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单》),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
 
  在《清单》编制过程中,一是重点关注环境和健康危害大且在我国环境风险已经显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公约管控的新污染物,研究提出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二是深入分析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可能产生环境风险的主要环节,问题导向,“一品一策”制定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强化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三是在《清单》有关措施的落实方面,明确各有关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清单》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清单》主要包括四大类14种类新污染物:
 
  (一)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
 
  编号1-9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明确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OPs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以源头禁止或者限制为主,对替代还需要一定时间的,保留了特定豁免,同时提出了加强清洁生产等要求。编号14是我国已淘汰的POPs,拟采取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是继续施行原有的源头禁止、末端治理措施。
 
  (二)有毒有害污染物类
 
  编号10-11 是已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名录》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需实施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二氯甲烷和三氯甲烷,拟采取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用途限制、产品中含量限制、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预警等。
 
  (三)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类
 
  编号12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拟采取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以源头用途限制为主。
 
  (四)抗生素类
 
  编号13是国内外高关注的抗生素类物质,拟采取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抗菌药物销售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减少过量和不规范使用产生的环境排放,同时,加强抗生素废物环境管理和相关排放标准的落实。
 
  对列入《清单》的新污染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应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各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海关、市场监管、药监、疾控等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清单》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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