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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制品 铝、银、砷等重金属迁移量的测定》团标征求意见

2022/6/22 10:07:56    24348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适用于陶瓷制品中铝、银、砷、钡、镉、钴、铬、铜、锂、锰、钼、镍、铅、锑、钒、锌、铁、钛迁移量的测定。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陶瓷制品 铝、银、砷等重金属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自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止。
 
  本文件由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 5009.1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 3160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等文件编制而成。
 
  本文件适用于陶瓷制品中铝、银、砷、钡、镉、钴、铬、铜、锂、锰、钼、镍、铅、锑、钒、锌、铁、钛迁移量的测定。
 
  方法原理:
 
  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进行迁移试验后,浸泡液经过前处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测定,以元素的特征谱线波长定性,采用外标法定量分析。
 
  仪器和设备:
 
  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2.微孔滤膜:亲水PTFE,0.45 µm。3.所有玻璃器皿及塑料器皿均需用硝酸溶液(1+4)浸泡过夜,用超纯水冲洗干净备用。
 
  标准溶液配制:
 
  混合标准工作溶液:准确吸取适量单元素或多元素混合标准储备液,用4%(体积分数)乙酸溶液逐级稀释配成混合标准系列溶液,各元素质量浓度见附录A表A。混合标准系列溶液配制后转移至棕色玻璃容器中常温保存,保存期1个月。(注:可根据仪器的灵敏度、线性范围以及食品模拟物迁移试样溶液中各元素实际含量适当调整标准系列溶液中该元素的浓度和范围)
 
  试样溶液的测定:
 
  将空白试验溶液和试样溶液分别注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中,测定待测元素分析谱线强度的信号响应值,根据标准曲线得到食品模拟物试样溶液中待测元素的浓度。若测定结果超出标准曲线的线性范围,以4%(体积分数)乙酸稀释后再进行测定。
 
  精密度:
 
  食品模拟物试样溶液中各元素含量>1.00 mg/L时,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0.100 mg/L<各元素含量≤1.00 mg/L时,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5%;各元素含量≤0.100mg/L时,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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