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前实现“十二五”海水水质目标
时间:2015-08-24 阅读:117
近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布《2014年福建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福建海水质量实现5年持续好转,2014年达一类和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近岸海域面积的65.1%,提前一年实现《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年~2020年)》中“到2015年,海水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达65%以上”的目标。
福建省自2002年起开始实施海洋环境趋势性监测。截至目前,近岸海域监测站位已由2006年的45个增加至355个,监测范围基本实现全省海域全覆盖。《公报》显示,2014年该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较好,达一类和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近岸海域面积的65.1%,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海洋保护区、海水增养殖区和休闲娱乐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海洋倾倒区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根据《公报》,去年福建62个主要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污水年排海总量约为84.5亿吨,同比减少5.4%;主要污染物年排海总量36.7万吨,同比减少28.1%。但陆源污染物排海压力依然较大,11条主要江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增加3%,近岸局部海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含量偏高,闽东沿岸生态监控区生态环境处于亚健康状态。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2014年福建对辨识生态价值较高、生态系统比较敏感,以及具有关键生态功能的近海及海岸带区域实施了分类管理和控制,积极推进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加大对海洋保护区、海洋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特殊保护海岛、海洋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重要滨海湿地、红树林等10个类型区域的保护力度,初步完成对厦门、晋江和东山3个*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生态红线划定,并初步划定了沿海设区市海洋生态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