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动物药物残留的危害
时间:2014-06-29 阅读:4354
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种类很多,其中以病毒性疾病(淋巴囊肿、疱疹病毒病、传染性胰腺坏死病、病毒性出血败血症等)、细菌性疾病(弧菌病、白皮病、链球菌病等)、真菌性疾病(水霉病、鳃霉病、鱼醉菌病等)和寄生虫(盾纤毛虫、小瓜虫、隐核虫等)引起的疾病zui常见,在防治过程中大量使用渔药(药物)导致药物残留。
养殖者对药物使用和药物特性认识不足,用药剂量、给药方法不遵守用药规定,或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甚至滥用药物,致使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无法保障。少数饲料加工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zui大化,在饲料中添加一些磺胺类、硝基呋喃类、喹恶啉类和硝基咪唑类等禁止使用的抗菌药物及甲基睾丸酮、雌激素等激素类药物,投喂造成养殖产品的药物残留。凡是药物都具有一定毒性,如果使用不当,不仅不能起到防治病害的作用,反而会产生很多的毒副作用,且残留药物会污染养殖环境,使正常生态系统失调。某些药物降解后易产生有害的分解产物,如水产消毒剂二氯异氰尿酸钠及三氯异氰尿酸的分解产物中含有剧毒的氰化合物。
研究 表明,随着抗菌药物的不断应用,细菌中耐药菌株的数量不断增加。这些细菌的耐药性可通过耐药因子(R-质粒)在人、动物和生态系统中细菌间互相传递,使致病菌产生耐药性,致使感染性疾病的治疗更困难。
水产养殖中经常使用的磺胺类、四环素类、喹诺酮类和某些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易引起变态反应,当这些抗菌药物残留于水产品中进入人体后,使得敏感个体致敏,产生抗体,当这些致敏个体再次接触这些抗生素时,则会引发变态反应或过敏反应,在临床上轻者表现为有瘙痒的荨麻疹、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症状,严重者出现血压剧烈下降,引起过敏性休克。
据临床资料显示,人们食用被药物污染和残留过高的水产品后,可出现毒性反应和一些后遗症。如四环素类抗生素会抑制幼儿牙齿发育和骨骼的生长;可抑制骨髓造血细胞线粒体内蛋白质的合成,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磺胺类药物可引起肾脏损害,特别是乙酰化磺胺在酸性尿中溶解降低,析出结晶会引起肾结石;咪唑类驱虫药可残留于肝脏,造成毒性作用,甚至引起迟发性脑病。渔用饲料中添加某些激素类药物,在人体内蓄积后会使正常生理功能发生紊乱,严重时会影响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在水温降至20℃~25℃时口服,鲈鱼的药物消除半衰期为11.29h,草鱼和高倍体鲫鱼的消除半衰期分别为11.91h和11.13h,中华绒螯蟹的雄、雌蟹体内消除半衰期分别为(40.341±1.48)h和(22.07±0.31)h。说明在水产动物体内的消除较慢,维持有效浓度时间较长,药物残留较严重,对人类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