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然:安全事故前,应急预案能否应急?
时间:2011-08-01 阅读:643
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中,作为预案的自动闭塞防追尾系统没能发生作用,已是天大的遗憾。再从事故发生后的情况看,总体的救援应急行动缺乏统筹、无序无章法。难怪公众质疑,铁路当局莫非没有应急预案?十多天前,雷击造成京沪铁路停运数次,当时只需看看虹桥枢纽站的一片乱象,便可知高铁应急预案的缺陷。
笔者不是怀疑铁路方面没有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包括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作为与国计民生休戚相关的铁路部门,怎么可能置身其外?
然而,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具体预案是一回事,预案是否科学、完备、实用,一旦有意外发生,立即实施并见效是另一回事。没有对预案的反复论证和科学性研究,要想让一个预案有效几乎是不可能的。
其实这绝非仅仅铁路当局亟待反思和记取的惨痛教训,可以说,这次甬温线上的悲剧,再次把应急预案及其落实的问题严峻地摆到我们面前。
前些年,上海地铁也曾出现供电故障和碰撞事故,导致上班高峰期间全线瘫痪。当时,就有舆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交通发达是大都市的一大指标,上海立志学习的伦敦、纽约、东京、巴黎等都有发达的地下交通,在给市民带来方便的背后,都有的管理和人性化的配套系统作为运营支撑。上海地铁的突发事件,显示应急预案并不应急的问题有待解决。
那么,如今地铁“应急预案并不应急”的问题都解决了吗?申城的其他行业、其他方面,例如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防台抗汛、防震抗灾以及社区安全、校园安全等等,是否都能未雨绸缪,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是否虽有预案却仅“虚晃一枪”,被束之高阁?是否存在“应急预案并不应急”的隐患和征兆?这都是在痛定思痛的时候亟需再三警省、检视、反思的。
就在昨天,*常务会议决定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其中强调了一条:“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努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诚如当年毛泽东所言:“做好了一切准备,即使发生zui困难的情况,也不会离原来的估计相差太远,这不是很好吗?所以,根本的就是这两条:一是争取zui有利的局面;二是准备应付zui坏的情况”。有的放矢,鞭辟入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