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6509 应急灯性能综合测试仪

ZY6509 应急灯性能综合测试仪

参考价: 面议

具体成交价以合同协议为准
2021-07-29 08:27:02
119
产品属性
关闭
东莞市中诺质检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诺质检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免费会员
收藏

组合推荐相似产品

产品简介

中诺消防应急灯性能综合测试仪用于检测国家标准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所规定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

详细介绍

中诺公司18年专注于防火阻燃测试仪器研发生产。

中诺质检设备被制造商、大专院校及商检部认可及广泛使用。

适用范围:

  本机可用于检测国家标准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所规定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

符合标准:

  参照国家标准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产品特点:

  应急灯性能综合测试仪是我公司参照国家标准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所开发的新型实验设备。

应急灯性能综合测试仪组成部分:

  本机共三大部分:计算机自动控制中心、电气性能测试柜、光学性能测试仪。通过计算机自动控制技术,将繁杂的实验步骤集中简约化,减少了人工参与的时间。采用功能强大的PLC控制器,可同时进行多组电气性能测试,且实验精度比人工测量准确度高。

详细实验项目见下表:

序号

检测项目(GB17945-2010规定)

要求(灯具需要达到要求)

实验前的人工检测,外观检测等

使灯具处于主电工作状态,检查手动自检功能;

再使其灯具处于应急工作状态,检查控制关断应急工作的功能。

系统应有手动完成自检功能

类实验:电气自动实验流程项目

1.

7.5电压波动实验

实验设备

实验设备应满足下述条件:

a) 输出电压:100V250V内连续可调;

b) 交流频率为50Hz

7.5.3步骤

调节实验装置分别使试样的主电供电电压为242V187V,检查其工作状态。

6.7系统在主电电压的85%~110%的范围内,不应转入应急状态。(187V~242V

2.

7.6转换电压实验

实验设备应满足下述条件:

a) 输出电压:100V250V内连续可调;

b) 频率:50Hz

7.6.3实验步骤

将试样的主电连接线按接线图接入实验装置,使其处于主电状态,调节实验装置,使输出电压缓慢下降,直至试样转入应急状态,记录输出电压;再使输出电压缓慢上升,直至试样回复到主电状态,记录输出电压;调节灯具的主电压,使其在主电电压60%~85%范围内缓慢变化,观察并记录灯具的状态。

6.8系统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主电电压60%~85%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状态时的主电电压不应大于主电电压的85%;系统电压处在主电电压60%~85%范围内的任一电压时,不应发生状态指示灯和继电器多次跳动等切换现象,非闪亮式的光源不应发生光源闪烁的状态。

3.

7.2.2 使充电24h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检查荧光灯光源的灯具的启辉器启动情况(必要时可将辉启器短路),并记录转换时间,同时开始计时,直到电池达到其终止电压,记录应急工作时间。

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的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

系统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4.

7.2.2.5切断自带电源型或子母型灯具的主电源,使其处于应急状态,将其主电电源线分别短路、接地,检查灯具的工作情况

自带电源型和子母型灯具的应急状态不应受其主电供电线短路、接地的影响。

5.

7.3.2.2使试样转入应急状态,直至过放电保护启动,在此瞬间测量电池的端电压,并观察试样是否重新启动,再测量静态泄放电流。

自带电源型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不应小于电池额定电压的80%,静态泄放电流不应大于10-5C20A

第二类实验:电气单独控制实验项目

6.

7.4重复转换实验

7.4.2实验步骤

连续50次使试样由主电状态保持1min,然后转入应急状态保持20s

系统应能连续完成至少50次“主电状态1min→应急状态20s→主电状态1 min”的工作状态循环。

7.

7.2.2.13 使闪亮式标志灯处于应急状态,测量其闪亮频率和点亮与非点亮时间比。

闪亮式标志灯的闪亮频率应为(1±10%Hz,点亮与非点亮时间比应为4:1

8.

7.3充、放电实验

7.3.2.1将放电终止的试样接通主电源,检查充电指示灯的状态,24h后测量其充电电流。对使免维护铅酸电池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型灯具,应在充电期间测量电池的充电电流。

6.4.2.1 充电时间不应大于24h

9.

7.7.2充、放电耐久实验

连续10次使试样进行*充电后转入应急状态直至过放电保护启动。记录首、末次放电时间

6.9系统应完成10次“*充电→放电终止→*充电”循环的充电、放电过程。末次放电时间不应低于放电时间的85%,并满足6.3.2的要求。

第三类实验:光学单独实验项目

稳压电源:6KVA

变压电源:3KVA

主要测试项目:应急转换时间、应急工作时间、过放电保护启动、静态泄放电流、转换电压试验、电压波动试验、重复转换试验、电源瞬变试验、闪亮频率、充、放电试验、充、放电耐久试验等。

符合GB 17945-2010标准要求

上一篇:浅析时钟系统的重要性及应用场景 下一篇:NTP时钟服务器在监控系统的重要作用
热线电话 在线询价
提示

仪表网采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