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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吊秤一般由机械承重机构、称重传感器、A/D 转换板、电源、无线发射接收装置和称重显示仪表组成。
无线数传电子吊秤的组成
无线数传电子吊秤由秤体和仪表组成,秤体包含了机械承力机构、传感器、A/D 板、无线发射装置、电源和壳体,其中机械承力机构包括了卸扣、吊钩和销轴。另外,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还有传感器保护装置。
直视式电子吊秤的组成
直视式电子吊秤与无线数传电子吊秤相比,zui大的特点就是将仪表功能直接镶嵌于秤体之中,通过秤体上的数字显示屏来反映所称重的示值。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吊秤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称重传感器,机械传力机构及称重显示控制器组成的电子吊秤。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版本的可能性。
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ISO780:1997)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nep ISO 4301:1980)
GB/T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6587.1-1986 电子测量仪器 环境试验总纲
GB/T 7551-1997 称重传感器(eqv OIML R 60:1991)
GB/T 7724-1999 称重显示控制器(eqv OIML R76-1:1992)
GB/T10051.1-1988 起重吊钩 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eqv DIN )
GB/T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eqv DIN )
GB/T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4249.1-1993 电子衡器安全要求
GB/T 14250-1992 衡器术语
QB1563-1992 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JG555-1996 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
术语应符合GB/T 6974.2和GB/T 14250的规定
电子吊秤的工作原理以电子元件-称重传感器,放大电路,AD转换电路,单片机电路,显示电路,键盘电路,通讯接口电路,稳压电源电路等电路组成。
无线吊秤的工作原理
物体的重量通过吊钩作用于传感器,经传感器转换为相应的模拟电压信号传送至数据采集板,经放大、滤波、A/D 转换成相应的数字信号,经无线传输系统送到仪表的数据处理板处理后获得相应的重量数据,由仪表显示屏显示数字,该重量数据可通过串行口输出,需要时通过打印机打印、送大屏幕显示器显示或送上位计算机。
直视式吊秤的工作原理
物体的重量通过吊钩作用于传感器,经传感器转换为相应的模拟电压信号送数据采集板,经放大、滤波、A/D 转换成相应的数字信号,再经仪表的数据处理板处理后获得相应的重量数据,由显示屏显示数字,该显示屏直接镶嵌在吊秤秤体上。操作者直接从秤体的显示窗口查看重量数据等相关的信息。
当物体吊挂在拉力表吊钩上时,压力施给传感器,该传感器发生形变,从而使阻抗发生变化,同时使用激励电压发生变化,输出一个变化的模拟信号。该信号经放大电路放大输出到模数转换器。转换成便于处理的数字信号输出到CPU运算控制。CPU根据键盘命令以及程序将这种结果输出到显示器。直至显示这种结果。
1型号
根据QB 1563的规定编制,含义如下。
O □ S-□ □-□□
型式代号
修改序号(以ABC…表示)
规格(以吨为单位)
示值型式(数字)
传力结构或转换特征
类别(吊秤)
2规格
用以吨为单位的zui大量程表示。对于zui大量程小于1吨的吊秤,型号中的规格用去掉小数点表示。例如0.5用05表示,5㎏用0005表示。
3.1基本参数
电子吊秤的基本参数有准确度等级、检定分度值e、zui大称量(Max)、zui小称量(Min)和工作级别。
准确度等级 | 符号 |
中准确度级 | Ⅲ |
普通准确度级 | IIII |
3.2检定分度值e
e=d,d为实际分度值。
检定分度值e以含质量单位的下列数字之一表示:
1×10k.2×10k.5×10k(k为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3.3与秤准确度等级有关的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数和zui小称量
准确度等级 | 检定分度值e | 检定分度数n=Max/e | zui小称量 Min | |
zui小 | zui大 | |||
Ⅲ | 5g≤e | 500 | 10 000 | 20e |
IIII | 5g≤e | 100 | 1000 | 10e |
1)用于贸易结算的秤,其zui小检定分度数对Ⅲ,n=1000;对IIII,n=400
3.4工作级别
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电子吊秤应按GB/T 3811-1983中4.1.3确定其工作级别。
zui大称量大于或等于1吨的电子吊秤应按工作级别不低于M5级设计。
1.1zui大允许误差
电子吊秤加卸标±准载荷时的zui大允许误差
GB/T11883-2002
zui大允许误差 | 标准载荷m以检定分度值e表示 | |
Ⅲ | IIII | |
±0.5e ±1.0e ±1.5e | 0≤m≤500 500<m≤2000 2000<m≤10000 | 0≤m≤50 50<m≤200 200<m≤1000 |
1.2 使用中检验的zui大允许误差,是表中规定的zui大允许误差的两倍。
1.3 误差计算的基本规则
1.3.1影响因子
各种误差应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测试,当测定一个因子的影响效果时,其他所有的影响因子也应保持稳定在接近正常值。
1.3.2化整误差的消除
应消除任何包含于数字示值中的化整误差。
1.3.3净重值的zui大允许误差
zui大允许误差均适用于除皮后的净重值,预置皮重值除外。
1.4误差分配
对电子吊秤各模块单独测试时,应按JJG555-1996中4.4.4规定进行误差分配。
1.4检定时的测试
提交测试的电子吊秤应进行整机测试。
2称量结果间的允许误差
不管称量结果如何变化,任何一次称量结果的误差,应不大于该称量的zui大允许误差。
2.1重复性
对同一载荷,多次称重结果之差,应不大于该称量的zui大允许误差的值。
2.2旋转
载荷垂直起吊后在水平360º范围内旋转任意角度,示值误差均应符合5.1.1的规定。
2.3偏载
多悬吊点的电子吊秤应符合JJG555-1996中4.5.2的规定。
2.3多指示装置
电子吊秤的不同指示装置与打印装置之间示值之差应为零。
3检定标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