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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印发

2022/1/5 9:24:39    24715
来源:仪表网
摘要:《规划》明确了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构建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应用等6方面主要任务。
  【仪表网 仪表文件】近日,《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下称《规划》)印发。《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整体能力达到全国一流水平。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成,综合集成、测管联动、支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监测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打造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完善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温室气体、噪声、生物、辐射等环境要素,覆盖农用地、建设用地,覆盖城市、乡村和园区等区域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建成覆盖典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水体等重要环境功能区的生态监测网络;完善包括固定源、移动源和面源的污染源监测网络。
 
  构建数据信息“一平台”。建立集云计算、卫星遥感、先进通信技术等,涉及生态环境、气象、水文、产业、交通等领域,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的大数据平台,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数据的有效应用。
 
  实现监测能力“一体化”。建成全国一流水平的省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打造遥感监测、海洋生态监测、重点流域湖库水生态监测、土壤环境监测、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等系列专项实验室。形成要素齐全、特色鲜明,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相互补充、格局完整的全省一体化多功能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形成监督管理“一套数”。健全完善覆盖全部监测活动的质量监督体系,统一规范覆盖全部管控指标的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诚信监测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监测公信力持续提升。
 
  《规划》明确了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构建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应用等6方面主要任务。
 
  在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方面,围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规划》提出建设PM2.5与O3协同控制监测站和交通污染源监测站的任务,为摸清PM2.5和O3及其前体物浓度协同关系及区域传输规律,实现大气污染精准溯源常态化提供支撑。
 
  围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明确要调整优化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满足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要求。针对建立全省县域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提出跨县界监测断面全覆盖。
 
  在海洋环境监测方面,提出配备海洋环境应急监测监视船舶和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综合保障基地的任务。加强陆海统筹监测,实施入海河流-入海口-海湾协同联动监测。在黄河口、青岛近岸海域探索开展海洋温室气体、海洋微塑料等专项监测。
 
  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在现有省控监测断面、“水十条”考核监测断面和水功能区监测断面基础上,调整优化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实现南四湖流域、跨省(市、县)界、入海河流水质监测断面全覆盖,重点河流湖库跨境断面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满足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以及生态补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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