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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

2024/3/14 11:32:18    13796
来源:仪表网
摘要: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已初步建成,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尚不明确,标准数量不多、覆盖面不全,无法有效满足新污染物监测需求。
  【仪表网 行业标准】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要求,规范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zhiguanchu@mee.gov.cn,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前。
 
  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已初步建成,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尚不明确,标准数量不多、覆盖面不全,无法有效满足新污染物监测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积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统筹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构建,加快推进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出台,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
 
  本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准体系框架
 
  遵循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现有架构与内涵,考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建设的传承性与特色性,结合环境管理需求,确定《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框架结构。共体现三方面内容,一是标准类型,主要为技术规范、分析方法标准和标准样品,因目前新污染物自动监测和便携监测仪器尚未发展成熟,暂不考虑生态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技术要求类标准。二是监测介质,主要为水质(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等,对于挥发性较弱的新污染物,不考虑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介质。三是监测指标,以列入管控清单、履约、优控名录和优评计划中的新污染物为主。
 
  (二)标准体系项目表
 
  标准体系项目表由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和备注等六项内容组成。其中标准项目名称遵循《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等规定,“状态”为所列标准项目现阶段制订情况,包括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
 
  共列有219项标准,其中技术规范6项、分析方法标准182项、标准样品31项。监测指标包括微塑料、抗生素、三氯杀螨醇、多氯萘、六溴联苯、毒杀芬、有机磷酸酯类、麝香类、N,N'- 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甲醛和乙醛、邻甲苯胺、多环芳烃、烷基汞、硝基苯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紫外吸收剂、卡拉花醛、有机锡化合物、得克隆、多氯联苯、有机氯农药、二噁英类、多溴二苯醚、中链氯化石蜡、短链氯化石蜡、五氯苯酚、挥发性有机物、酚类化合物、六溴环十二烷和双酚 A、全氟化合物类和氯苯类等,覆盖了管控清单、履约、优控名录和优评计划中主要新污染物。
 
  更多详情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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