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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现批准《水质 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
液相色谱法》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本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 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方法原理:
水中的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在酸性条件下,经固相萃取富集、净化,用甲醇和二氯甲烷洗脱,浓缩后使用具有荧光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测定,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仪器和设备:
1. 采样瓶:250 ml,棕色细口玻璃瓶,配玻璃塞。使用前可用实验用水、丙酮(5.6)依次清洗,避免使用表面活性剂类洗涤剂。
2. 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荧光检测器。
3. 色谱柱:填料粒径 5 µm,柱长 25 cm,内径 4.6 mm 的 C18 反相色谱柱,或其他等效色谱柱。
4. 浓缩装置:氮吹仪或其他性能相当的浓缩装置。
5. 固相萃取柱:250 mg/6 ml,聚丙烯或者玻璃材质,填料为苯乙烯和二乙烯苯共聚物,或其他等效固相萃取柱。
6. 固相萃取装置:手动或自动,流速可调节。
7. 微量注射器:10 µl、50 µl、100 µl、250 µl、1 ml。
8. 量筒:50 ml、100 ml、200 ml、500 ml。
9.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样品采集与保存:
按照 HJ/T 91、HJ 91.1、HJ 164 的相关规定进行样品采集和保存。用采样瓶采集样品,如样品中含有余氯,需向样品中加入硫代硫酸钠,使样品中硫代硫酸钠的浓度为80 mg/L,加盐酸溶液调节样品 pH 值为 1~2。样品应充满采样瓶并加盖密封,于 4 ℃以下冷藏、避光保存,7d内完成分析。
每批次样品应至少采集1个全程序空白样品,将1份实验用水放入样品瓶中密封,并带到采样现场,与采样样品瓶同时开盖和密封,之后随样品运回实验室。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 4-叔丁基苯酚、4-丁基苯酚、4-戊基苯酚、4-己基苯酚、4-庚基苯酚、4-辛基苯酚、4-支链壬基酚、4-叔辛基苯酚和 4-壬基酚等 9 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 200 ml,试样的定容体积为 1.0 ml,进样体积为 30 µ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4 μg/L~0.06 µg/L,测定下限为 0.16 μg/L~0.24 µg/L。详见附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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