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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磁式标准磁场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2021/11/11 9:04:46    26749
来源:仪表网
摘要:永磁式标准磁场是用于复现磁场的磁学量具,被广泛应用于磁计量、磁检测等领域。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永磁式标准磁场校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其它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现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永磁式标准磁场(以下简称标准磁场)是用于复现磁场的磁学量具,被广泛应用于磁计量、磁检测等领域。
 
  标准磁场一般选用具有高磁能积且有良好温度稳定性的永磁材料(如 SmCo)与软磁材料(如电工纯铁)通过磁路优化设计制造而成,常见的标准磁场有轴向磁场和横向磁场,具有对称结构。
 
  本规范为首次制定。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 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校准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不超过 80%。
 
  环境磁场:没有影响正常校准的强电磁干扰。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校准用设备应经过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或校准,满足校准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内。标准磁强计可选用核磁共振磁强计、霍尔磁强计等。其他设备可包括带长度标尺的三维测试夹具、限位块等。
 
  校准结果: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上反映,校准证书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 标题:“校准证书”;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c)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d) 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g) 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h)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i) 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j)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k) 校准环境的描述;l) 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m) 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n) 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o)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p)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的声明。
 
  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送校单位也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本规范适用于(1mT~2T)永磁式标准磁场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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