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废水处理用碳源药剂》团体标准发布
- 2021/3/22 16:00:57 34479
- 来源:仪表网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博泰至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汇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冶京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央民族大学、金风环保有限公司、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美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君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污(废)水处理用碳源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文件引用的文件有: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61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GB/T 510-2018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 6944-201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T 21621 危险品 金属腐蚀性试验方法;GB/T 22592 水处理剂 pH值测定方法通则;GB/T 22594 水处理剂 密度测定方法通则;GB/T 33086 水处理剂 砷和汞含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GB/T 37883 水处理剂中铬、镉、铅、砷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OES)法;HJ 505-2009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636-2012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828-2017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本文件中碳源(carbon source)是指可为污(废)水生化处理系统的微生物生长代谢提供营养物的含碳元素化合物。
本文件中有效碳源成分(effective carbon source composition)是指具有单一分子式和分子结构的、 且易被微生物利用的有机化合物,包括甲醇、乙醇、丙醇、丁醇、乙二醇、丙三醇、丁醇、戊醇等小分子醇类,甲酸、乙酸、丙酸、乳酸、丁酸、乙酸盐、柠檬酸、柠檬酸盐等小分子有机酸和有机酸盐类,葡萄糖、果糖、蔗糖等糖类物质。规定有效碳源成分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本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1.用于生产单一碳源和复合碳源的有效碳源成分应符合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其安全要求按照GB 12268-2012执行。2.碳源生产工艺宜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或材料,不得超越范围选用限制使用的材料生产。3.以不危及自身或他人健康和安全的方式进行产品的生产和复配,碳源产品应稳定,无后续化学反应。4.液体单一碳源产品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不得有与产品原料气味不相符的气味。 固体产品为无色透明或白色结晶粉末或结晶颗粒,无臭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溶于水。复合碳源产品为无色至棕黄色透明液体,不得有与产品配方中碳源有效成分不相符的气味。5.污(废)水处理用碳源产品按本文件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应符合表1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污(废) 水处理用的碳源产品, 该产品主要用于废水、污水的生物反硝化脱氮过程中有机碳元素的补充、水质可生化性差时提高其可生化性。(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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