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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河道清水廊道的构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河道清水廊道构建和生态保障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江苏省水系发达,水网稠密,河湖水域占16.9%,省内分布长江、太湖、淮河和沂沭泗四大水系,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江苏省河流水环境问题逐渐凸显,河道水质污染严重,水体自净能力变差,水生态系统退化严重,水质有待提升。早出现问题的是发达地区城市河流,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导致农村河流污染加剧。由于江苏省早期河道治理重点多在防洪排涝、水资源利用、通航等方面,硬质护岸、河道渠化、裁弯取直、河道清淤等措施是常态化的治理手段。对于提高水污染防治能力和提高水生态修复能力为核心的生态护岸、河道基底改良、生物栖息地改良、大型水生植物恢复等方面关注相对较少,这种治理方式不可持续,会导致河道水体环境的反复恶化。
总之,随着河道治理技术的发展以及江苏省河道治理水平的提升,河道的治理要求从“消除黑臭水体”到“消除劣V类”,再更进一步提升到实现“清水廊道”。目前,江苏省迫切需要对现有的河道生态治理技术进行进一步的凝练,形成一套科学的规范,指导河道水质提升和长效管理,实现“清水廊道”。因此,开展《河道清水廊道构建和生态保障技术导则》的编写,对于江苏省全面实施河道整治、水质提升、生态恢复、清水廊道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导则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河道清水廊道构建和生态保障效果评估、河道清水廊道长效管理等8部分内容。
引用文件: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HJ/T 24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挂式填料;HJ 2009—2011 生物接触氧化法
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河道清水廊道构建和生态保障技术的总体要求、河道清水廊道构建、河道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河道清水廊道构建与生态保障效果评估及长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水质状况达到或优于地表V类水水质标准的城镇河道和农村河道的治理与管理,丘陵等山区溪流可参照本文件执行。(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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