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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准征求意见

2020/11/13 13:04:44    27088
来源:仪表网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早期建设的短波台已经被不断扩大的城市规划区包围,造成短波台建设、运行受到环境制约。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cy@rmtc.org.cn,截止时间2020年12月6日。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早期建设的短波台已经被不断扩大的城市规划区包围,造成短波台建设、运行受到环境制约。部分短波台的迁建或改建,对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2014年9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2020年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HJ 1112-2020),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制订针对短波台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仍主要以《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与方法》(HJ/T 10.2-1996)为依据,相关技术方法有待完善。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HJ 1112-2020)已于2020年2月27日发布,4月1日实施,制订短波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是评价短波台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技术基础,也是完善我国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规范短波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全国各类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短波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程度、范围和建设单位采取防护措施提供技术支持,特编制《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本标准替代《辐射环境 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作为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执行标准。
 
  本标准内容引用的文件有《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 号);《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GB/T 2900.1-2008);《电工术语 无线电通信发射机、接收机、网络和运行》(GB/T 2900.54-2002);《广播电视术语》(GB/T 7400-2011);《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HJ 565-2010);《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 10.2-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19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HJ 1112-2020);《广播电视天线电磁辐射防护规范》(GY 5054-1995)。
 
  本标准技术路线明确了短波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监测条件(环境条件、仪器条件、监测工况)、监测方法、质量保证要求,加强了监测方法的科学性、严谨性,规范了短波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确保监测工作有章可循、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有据可依。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适用于短波广播发射台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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