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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烟气流速在线监测 光闪烁法》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2020/8/20 10:59:57    30866
来源:仪表网
摘要: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流速在线监测 光闪烁法》。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流速在线监测 光闪烁法》,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sdaepzcb@shandong.cn。
 
  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为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和更高的要求。为改善大气环境的质量,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国家对污染物排放逐步实施了节能减排、排污收费和总量控制等一系列方针。根据环境保护和总量控制工作需要,要有效管理企业排污,确保排放控制指标的顺利实现,一方面要从技术和控制手段上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另一方面要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因此需要我们对现有监测技术进行不断研究和改进。其中烟气流速是确定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重要参数,烟气流速的测定为总量控制计划的实施提供数据基础,同时固定污染源烟气流速的准确测定,也是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反应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重要前提。
 
  当前我国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标准,有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等;烟气流速测定的标准方法均采用皮托管法,适用条件为流速大于4.5m/s的烟气。其中,标准型皮托管法适用于测量较清洁的排气。而我省固定污染源企业特别是兼顾冬季供暖的企业在非采暖期运行负荷较低,废气排放流速大都小于5m/s。低流速下流量不准确是导致山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利用率不高的重要制约因素,严重影响对废气排放企业排污量统计的准确性,导致仍需依靠物料衡算的方式计算企业污染物排放量。
 
  国内针对低流速下烟气的流速在线测定方法单一,光闪烁法规定了0-40m/s范围固定污染源烟气流速监测方法,无监测盲区,该方法与超声波法是目前少数技术成熟且应用于固定污染源监测的全流速监测方法,介于以上原因,选取光闪烁法作为制定适用于山东省固定污染源烟气流速在线测定的方法,并出台省级规范标准,对指导山东省固定污染源流速的准确测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标准由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制定,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章丘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山东鲁验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方法验证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流速在线监测的光闪烁法。
 
  本标标准引用的文件有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DB 37/T 3535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低于40m/s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流速在线监测。(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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