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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2020/4/22 15:53:50    28258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摘要: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意见反馈邮箱:dqjp87803253@126.com。
 
  近年来随着河北省经济迅速发展,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河北省主要污染物环境容量已近饱和,同时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执行原环境保护部 2014 年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修改单,该标准已使用 5 年时间,近年来随着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等一系列焚烧炉烟气末端治理技术及源头控制技术迅速发展并广泛应用,为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污染控制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此外,结合河北省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提标的文件,现行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环保要求。
 
  综上所述,为改善河北省大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保护河北省生态环境,为河北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保驾护航,同时为缓解规划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成后对河北省环境容量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所带来的冲击,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编制《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入炉废物要求、工艺要求、运行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大气污染物达标判定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内容引用的文件有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48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控制和监督管理,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管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控制与监督管理。
 
  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 30%的工业炉窑的污染控制参照本标准执行。
 
  生活垃圾焚烧厂除焚烧炉以外污染源排放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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