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车氮氧化物检测仪检定规程》征求意见
- 2019/12/10 9:05:43 25766
- 来源:仪表网
环境和能源是近一个世纪人类关心的两个问题,也是二十一世纪我国乃至世界各国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而机动车尾气排放引发的空气污染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机动车尾气排放中的氮氧化物是汽油和柴油在高温燃烧下产生的一种有害气体。随着群众驾车出行需求不断提高,机动车市场潜力持续释放,机动车保有量保持快速増长,与此同时,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总量也不断攀升。
因此,控制柴油车的排放污染物,已经成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加强柴油车排放污染物的防治工作,尤其是强化柴油车尾气排放监管工作,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柴油车氮氧化物检测仪(以下简称检测仪)是用来测量柴油车排放气体污染物浓度的仪器,主要配置单位为机动车检测站、生态环境监测站等环境监测机构。它有别于传统的五气分析仪和不透光烟度计,一般都具有NOx到NO的转化装置或NO2检测平台,因此现有的机动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JJG 688-2007)并不完全适合新型的检测仪。
为加强交通污染控制,2019年4月16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渝环〔2019〕7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新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重庆市各机动车检测站现已逐步配置了检测仪,并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按国家标准GB3847-2018执行柴油车氮氧化物检测。而目前,国家尚无统一的检定方法来对检测仪的计量性能和技术指标进行准确判定,给重庆市的机动车环保检测以及环境监测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起草本规程对规范重庆市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为环境监测部门提供技术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迫在眉睫的工作。
本规程的制定原则是参考JJG 688-2017《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JJG 801-2004 《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检定规程》、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等文件的相关技术内容,同时考虑到重庆市的检测仪的使用具体情况,对检测仪的相关计量特性以及检定方法提出科学合理要求;本规程的编写格式参照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执行。
依据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规定了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检定结果的处理、检定周期和附录等内容。
本规程中提出的全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方面与现行国家、行业正式颁布实施的技术标准、检定规程内容兼容,有利于促进检测仪质量提高,保证检测仪量值准确,将会与现行法律法规共同发挥作用。
本规程为制定。本规程适用于柴油车氮氧化物(NOx)检测仪的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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