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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

2019/11/8 10:18:51    23232
来源:仪表网
摘要: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开始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中明确指出“改善生态与环境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大问题”。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环境监测数据是制定环境标准、编制法规、评定效益、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实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通过检索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日本标准化组织(JIS)、欧盟(EU)及标准化组织(ISO)相关标准,未检索到关于水和废水中叠氮化物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控制标准。我国 2002 年颁布的《兵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火
 
  工药剂》(GB 14470.2-2002)规定了火工药剂生产企业水污染物中叠氮化物的日均排放浓度。
 
  色谱法(离子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测定水中叠氮化物优点是检出限及低检出浓度较低,但对仪器性能要求较高,且大部分需要较为复杂的前处理,操作不够简便,不利于推广。分光光度法使用较广泛,仪器普及率高,操作简单,技术基础好,易于推广。目前国内外叠氮化物的测定方法研究大多采用分光光度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叠氮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叠氮化物的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 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 年第 41 号)、《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2000)、《标准编写规则第 4 部分:化学分析方法》(GB/T20001.4-2001)及《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T 168-2010)的要求,参考国内外已使用的较成熟的的同类标准及文献。
 
  本标准制订依据《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的要求严格执行。首先对国内外的分析方法进行调研,分析标准建立的可行性,然后将通过一系列实验建立完善样品采集、保存、预处理、分析条件,考察干扰情况,完成特性指标参数优化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并组织进行方法验证。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叠氮化物的测定。当取样体积为150ml,试样定容体积为100ml,使用10mm比色皿时,本标准测定的叠氮化物(以叠氮根计)的方法检出限为 0.08mg/L,测定下限为0.32mg/L。(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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