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固定污染源VOCs在线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2019/10/4 9:10:21    30284
来源:仪表网
摘要:日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
  【仪表网 仪表标准】日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使该技术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特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主要应用于工业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的在线监测领域。该系统主要由样品采集和传输单元、预处理单元、分析单元、控制及辅助单元、数据采集及传输单元等组成。
 
  2015年以来,各地对VOCs排放管控力度的不断加强。目前,基于GC-FID原理的VOCs在线监测系统,作为VOCs的主要监测手段,已获得业界的普遍共识。这就将VOCs在线监测系统放在一个特别突出的位置,该系统量值的准确及可靠与否将对VOCs的排放监管产生重要影响。
 
  通过检索国内外相关标准发现:针对该系统的计量技术法规还没有,暂时参照JJF1172-2007《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离子化检测仪校准规范》(仅参照检测项目和方法),校准方法为冷态法(标准气体校准方法),具体的校准项目主要包括:线性误差、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检出限)等。冷态法的大问题是不能真正发现设备的实际量值问题,不同厂家的设备校准结果大同小异,区分度不大,对预处理等环节没有考察,实际工况下测试结果的准确度及稳定性如何,很难界定。所以必须尽快引入热态参比方法,以实现与现实工况的契合,用实际工况对被校样品展开示值误差、漂移及和参比方法相关性的溯源,和步的冷态校准方法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量传流程。
 
  本规范是针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制定的计量校准规范。本规范的编写以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为基础和依据。本规范主要参考标准是JJF 1585-201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HJ 1013-2018《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本规范引用的文件有JJF 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585-201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和HJ 1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规范为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实验室状态下及工况状态下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计量特性的校准等,本规范主要针对GC-FID原理的系统,其它原理的系统可以参照本规范执行。(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全部评论

上一篇:《三相组合互感器型式评价大纲》征求意见稿发布

下一篇:重庆《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相关新闻
热门视频
相关产品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