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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校准规范》计量技术规范公示

2019/9/10 9:51:54    24565
来源:仪表网
摘要:按照《贵州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贵州省制修订了JJF(黔)31-201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校准规范》。
  【仪表网 仪表标准】按照《贵州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贵州省制修订的JJF(黔)31-201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校准规范》,现对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9年9月9日至18日)内向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反映。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是用于行政执法的仪器设备,其监测和记录的有关机动车违法数据和图片资料是用于行政执法的技术依据,这些监测数据是否准确、可靠和规范、统一,图片信息是否清晰、完整和真实、全面,对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将产生直接的影响。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是安装在交通路口,用于指挥机动车(行人)通行、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识别、处理和记录,为行政处罚提供合法有效证据。主要由闯红灯检测单元、图像采 集单元和数据处理 存储单元组成。
 
  本规范适用于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以下简称闯红灯系统) 的校准。
 
  本规范引用的文件主要有《JJG 238-2018 时间间隔测量仪》、《GA/T 496-2014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832-201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3-2016 机动 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 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规范中提到的校准所用测量设备见下表,可根据被校准闯红灯系统的实际需求选择。
 
  校准项目见表2
 
  此外,规范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因素所决定的, 因此 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资料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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