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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发布

2019/6/21 11:45:48    26875
来源:仪表网
摘要:为规范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2019年6月18日开始实施。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督管理,规范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2019年6月18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与以下标准同属污染地块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峰复和风险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运行及监测、效果评估和后期环境监管。污染地块土壤峰复技术方案制定参照HJ25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的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
 
  本标准引用的文件主要有《GB36600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848地下水质量标准》、《HJ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5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2050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
 
  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施工完成后,开展工程运行维护、运行监测、趋势预测和运行状况分析等。工程运行中应同时开展运行监测,对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运行监测数据进行趋势预测。根据地下水监测数据及趋势预测结果开展工程运行状况分析,判断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的目标可达性。(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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