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严格管制石油化工以保护土壤
- 2015/11/25 15:22:44 6385
- 来源:化工网
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岁不及东部地区,但是其中蕴含的丰富的资源是极其珍贵的。为了避免当地因为产业的发展而破坏了空气及土壤的质量,政府决定,以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为主,对这些地区进行范围明确,优先保护!以此来推动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实行该项措施,也为了更好地保护当地环境质量不受侵害,政府制定了以下措施:
措施1 对全市60%以上的耕地进行监测
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通过建立比较完善的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全市60%以上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示范,使全市土壤环境质量长期保持稳定。
措施2 治理后仍不达标企业坚决关停
新建工业项目在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有关政策,对重点规划环评和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医药化工、铅蓄电池、采矿选矿、印刷、危险废物、加油站等可能对土壤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禁止工矿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强化化肥农药等污染控制,科学施用农药、化肥。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建立污泥处理全过程监管制度,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在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全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污染物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
措施3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加大优先区域保护力度,对优先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严格源头污染控制,强化风险管控;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制定土壤修复工程规划,在2015年底前完成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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