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仪器仪表集采项目补充公告
- 2015/6/19 10:56:07 31273
-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告表示,根据2014-2015年中国联通仪器仪表集采计划,并考虑到从2014年中国联通仪器仪表集采项目测试完成至今已超过半年时间,现启动2014-2015年仪器仪表技术功能补充测试工作,满足下述要求的厂商均可报名自愿参加。经测试合格的厂商且后续通过2015年中国联通组织的资格预审才有资格参加2014-2015年中国联通仪器仪表集采项目。
资格预审的具体流程为,有意参加测试的厂商按要求填写附件中《2014-2015年中国联通仪器仪表集采项目测试报名书》,并于2015年6月23日17:00前将报名书以E-Mail方式反馈到组织单位及测试单位联系人,纸质版于工作时间9:00-17:00送达测试单位指定地点(不接受邮寄方式),逾期的申请视为放弃测试。
此外,已参加过2014年仪表集采测试的供应商,本次仍需报名,产品测试原则有三条:
1、本次送测产品的型号和版本与2014年送测产品完全一致的,继续沿用2014年集采测试的结果,不再重新进行测试。
2、本次送测产品是在2014年送测产品型号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技术升级的,只测试已升级的功能项。
3、本次送测产品为全新产品的,需重新测试全部项目。
对已确认报名且符合测试条件的厂商,组织单位及测试单位将具体通知送样时间、送样要求和测试费用。测试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网络公司委托中国联通网络技术研究院实施,属收费测试,具体费用将依据参测设备情况核定,并由测试单位收取。无论测试结果是否达到中国联通要求,该测试费均不退还。
在公告中还规定了8种测试产品的类型和条件,分别是:
一、测试产品
1、分组承载传送网测试仪(类型一)
2、分组承载传送网测试仪(类型二)
3、100G光网络传输分析仪
4、LTE多模路测前台系统
5、LTE多模便携式路测系统
6、LTE多模路测后台系统(单机版)
7、LTE便携式频谱分析仪
8、LTE网络扫频仪
二、测试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电信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指定的投标代理商(原厂不能参与投标的情况下);
2、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注册资金(原厂商和代理商均)不低于10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
4、参加测试产品必须满足本项目主要技术功能要求;
5、参加测试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必须在国内外电信运营商正式商用。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