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优惠政策促仪表制造技改创新
- 2014/9/25 11:02:41 13632
- 来源:仪表网
国务院总理9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推动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
会议指出,顺应新技术革命潮流,推动中国经济向中水平迈进,必须更大力度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要用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改革办法,完善现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创新,扩大制造业投资,促进大众创业,这对于传统产业“破茧化蝶”,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一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三是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加速折旧方法,促进扩大高技术产品进口。根据实施情况,适时扩大政策适用的行业范围。会议要求加快落实上述政策,努力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武装“中国制造”,推出附加值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的产品。
“这是含金量很高的三条举措,将对企业起到实质性减负的效果,并助推企业主动进行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诸建芳说。他认为,三方面的需求构成了推出上述政策的背景,一是当前中国经济仍然有下行的压力,内需相对疲弱,投资需求不旺;二是经济转型需要产业装备升级;三是企业要加强竞争力也需要提升技术水平。
诸建芳认为,这项政策倾向于结构性支持装备制造业,尤其是高技术产品,将通过更快的装备更新,提升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对促进经济转型、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控制环境污染都会有帮助。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企业转型升级,在设备方面势必有投入,常务会议的措施就是为了鼓励企业在设备、技术上加快更新换代。加速折旧实质上是起到国家减少特定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把设备较高的成本通过加速折旧,冲抵企业应纳税的所得额,实际上也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一个组成部分。
据了解,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加速折旧法可以递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间。随着近年来“机器代人”的兴起,该政策无疑为想通过购置工业机器人等设备,实现转型升级的中小企业带来了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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