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通报在用衡器强制检定结果
- 2014/3/7 15:48:51 5760
- 来源:仪表网
摘要:自今年实施《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以来,浙江海宁对当地农贸市场在用衡器强制检定结果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对全市57家3589台(件)在用衡器的强制检定,只有10家农贸市场合格率达到100%。
导读:自今年实施《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以来,浙江海宁对当地农贸市场在用衡器强制检定结果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对全市57家3589台(件)在用衡器的强制检定,只有10家农贸市场合格率达到100%。
仪表网讯 根据今年施行的《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切身利益的工作计量器具,定期公布强制检定结果的要求。日前浙江海宁市在局门户网站、市政府政务网站上发布2014年海宁市农贸市场在用衡器强制检定结果情况。
本次公布的内容为全市57家农贸市场的3589台(件)在用衡器的强制检定情况,其中强制检定合格率达到100%的农贸市场有10家,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有37家,合格率在90%以下的有10家,涉及不合格计量器具262台(件),强制检定合格率为92.70%。对公布的相关信息,海宁市将积极做好释疑工作。
下一步,海宁市将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通报全市农贸市场在用衡器强制检定情况;对强制检定合格率未达到100%的农贸市场,责令停止使用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并督促其限期改正;适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加大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多措并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农贸市场计量监管的威慑力。
仪表网讯 根据今年施行的《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切身利益的工作计量器具,定期公布强制检定结果的要求。日前浙江海宁市在局门户网站、市政府政务网站上发布2014年海宁市农贸市场在用衡器强制检定结果情况。
本次公布的内容为全市57家农贸市场的3589台(件)在用衡器的强制检定情况,其中强制检定合格率达到100%的农贸市场有10家,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有37家,合格率在90%以下的有10家,涉及不合格计量器具262台(件),强制检定合格率为92.70%。对公布的相关信息,海宁市将积极做好释疑工作。
下一步,海宁市将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通报全市农贸市场在用衡器强制检定情况;对强制检定合格率未达到100%的农贸市场,责令停止使用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并督促其限期改正;适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加大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多措并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农贸市场计量监管的威慑力。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