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组合(选择组合)衡器检定规程》征求意见

2023/4/24 8:44:22    26303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规程适用于组合(选择组合)衡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定计划,现对《组合(选择组合)衡器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前。
 
  组合(选择组合)衡器是一种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其原理是将被测散状物料输送到衡器的各个称量单元,利用各自的称重传感器同时对每个称量单元的载荷进行重量测量,对测量后的载荷进行组合计算,选取求和后质量符合预设装料值的数个称量单元,同时输出选取的物料,并将此物料的组合作为一次装料输入指定容器。
 
  组合(选择组合)衡器结构主要包括多个称量单元和与其相关联的若干自动给料装置,以及相应的控制装置和出料装置。广泛应用于各行业对散状物料的定量称量,尤其适用于颗粒质量较大或颗粒质量不均匀的散状物料的定量称量。
 
  本规程的编制是根据我国组合(选择组合)衡器检定的实际情况,参考了国际建议OIML R61-1 2017(E) 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 (Automatic gravimetric filling Instruments)的相关内容,在编制格式上执行了JJF 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
 
  依据JJF 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在架构上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以及附录等内容。
 
  检定环境条件:
 
  检定应在环境温度稳定的条件下进行,一般为-10 ℃~40 ℃,温度变化率每小时应不超过5 ℃,特殊情况应另外说明。
 
  交流电源应在(0.85~1.1)倍的标称电压范围内。
 
  其它条件:
 
  检定应由相应的计量技术机构在组合衡器的使用现场进行。
 
  无论是以检定为目的还是实际使用,组合衡器的自动称量运行都应是相同的。应保证检定工作可靠且方便地进行,而不必改变正常的运行状态。
 
  相应的计量技术机构应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物力投入的方式进行检定。
 
  为了进行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一定量的物料、搬运设备和相关的人员。
 
  检定结果的处理:
 
  经检定合格的组合衡器发给检定证书;经检定不合格的组合衡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检定周期:
 
  组合衡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本规程为首次发布。本规程适用于组合(选择组合)衡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全部评论

上一篇:《自动分检衡器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下一篇:《空间用纤维光学器件测试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相关新闻
热门视频
相关产品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