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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聘任李化青为财务总监

2024/8/16 9:58:39    27611
来源:仪表网
摘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化青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仪表网 人事变动】8月15日晚间,煜邦电力(688597)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刘文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文财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文财先生未以任何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刘文财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化青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李化青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李化青个人简历:
 
  李化青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资格及保荐代表人资格,具有十六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要工作经历:2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高级经理职位;2009年至2016年,就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副总裁职位;2016年至2024年,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高级副总裁等职位。
 
  李化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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