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领域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
- 2024/2/2 9:47:12 13105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行业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PM2.5和PM10)稀释通道采样技术导则》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
《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PM2.5和 PM10)稀释通道采样技术导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PM2.5和PM10)稀释通道采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使用稀释通道采样设备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PM2.5和PM10的方法,包括采样原理及技术要求、设备与材料、点位布设、采样程序、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中,为构建固定污染源排放颗粒物源谱而进行的固定污染源PM2.5和PM10采样活动。本标准不适用于工况不稳定的固定污染源采样。
采样原理:
等速抽取一定量的烟气,将烟气与稀释空气混合,近似模拟烟气同环境空气混合时的稀释、冷却、凝结等过程,混合样品经PM2.5/PM10切割器分离,用滤膜捕集颗粒物。
《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扬尘颗粒物(PM2.5和 PM10)再悬浮采样技术导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扬尘颗粒物(PM2.5和lPM10)样品的再悬浮采样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使用再悬浮采样设备采集扬尘颗粒物(PM2.5和 PM10)样品的方法,包括再悬浮采样原理、采样设备、扬尘样品采集和制备、采样步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对土壤扬尘、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城市扬尘、堆场扬尘等扬尘颗粒物样品(PM2.5和 PM10)的再悬浮采样。其他矿物尘(如粉煤灰、尾矿尘、除尘器下载灰等)等亦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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