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仪表网 行业标准】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计量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意见为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总体部署。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浙江作为能耗大省和碳排放大省,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及能源双控工作的推进,亟需构建准确、便捷的信息化、数字化碳排放核算能力。
2020年我国电解铝产量为3712.4万吨。按照生产一吨电解铝约需消耗1.35万kWh电能进行测算,行业总耗电约为5011.74亿kWh,占202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75110亿kWh的6.67%,而电解环节中生产1吨电解铝排放的二氧化碳约为1.8吨,依据碳交易所披露数来看,2020年电解铝行业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约为4.26亿吨,约占全社会二氧化碳净排放总量5%。电解铝行业企业迫切需要一套标准来规范行业企业的碳排放计量方法,指导企业进行碳排放信息化体系建设。
浙江作为能耗大省和碳排放大省,电解铝又是典型的高能耗行业和高碳排放行业。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及能源双控工作的推进,电解铝行业亟需准确、便捷的信息化、数字化碳排放核算方法做支撑。通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促进浙江地区电解铝行业企业碳排放计量管理能力提升,支撑政府开展区域碳排放监测和企业碳排放动态跟踪。指导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信息化体系建设。建立自上而下的由政府到企业的核算方法和体系,将为企业生产经营开展碳核算和碳管理建设提供支撑,为政府掌握本地区的碳排放情况和碳排放双控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也为本地区企业碳交易和节能降碳提供数据支撑。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信通分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徽南瑞中天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擎天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陕西美鑫铝镁合金分公司。
本标准共设10章:标准的1-4章对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以及代号和缩略语进行了说明;5-10章是标准的主体部分。第五章是碳排放计量流程,第六章是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计量边界,第七章是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源,第八章是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计量方法,第九章是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计量方法数据,第十章是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采集对象与方法。
(1)范围
本章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的计量边界,计量边界对应的碳排放源,碳排放源对应的计量方法并对数据采集处理方法等做了进一步的规定;适用于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的计量建设,以电解铝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可按照本标准提供的方法计量企业的碳排放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列出了与本技术规范内容相关的标准。引用的原则为:逐条列出与本标准内容有关的主要GB、DL标准,当没有对应的GB、DL标准时,则引用Q/GDW公司标准或IEC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为查阅方便和执行本规范条文时能正确理解相关的专业名称术语,此章列出了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计量涉及的主要专业术语及其解释。为了使术语的解释尽量标准化、规范化,本章所列术语的解释尽量引自已有标准、规程或词典;对于新的术语,尽量以简洁易懂的语言方式定义。
(4)符号、代号和缩略语
本章列出了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计量涉及的符号、代号和缩略语,包括IPCC、GWP、CEMS等符号、代号和缩略语的详细说明和解释。
(5)碳排放计量流程
本章规范了开展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计量的工程流程。
(6)碳排放计量边界
本章具体从三个方面规范了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计量的辩解说明,开展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计量工作应满足的要求、计算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量所需的各类数据应满足的要求以及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计量边界。
(7)碳排放源
本章列出了含自备电厂与不含自备电厂的电解铝企业碳排放源架构,其碳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的排放。并对每一种碳排放源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
(8)碳排放计量方法
本章将电解铝生产企业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的排放这四种碳排放源的计量方法,详细列举了工业生产过程每一项关键工艺的计算方法、公式、参数项说明等内容。
(9)碳排放计量方法数据
本章将电解铝生产企业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的排放这四种碳排放源的原始数据来源进行详细说明,是对第七章碳排放计量方法的有效补充。
(10)碳排放采集对象与方法
本章以表格的形式详细分析了电解铝生产企业碳排放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获取方法,包括采集对象、自动采集、手工录入。
(11)附录
本章以表格的形式列举常用化石燃料相关参数的推荐值支撑计量方法学。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