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冲X射线剂量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 2023/11/27 15:32:21 26636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行业标准】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联合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院制定的《脉冲X射线剂量仪校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脉冲X射线辐射在医学领域、工业探伤、公共安全检查等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相关的辐射剂量来源大部分都在医疗部门,医疗照射已成为公众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最大人工来源。为了保证职业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须对相关工作场所的辐射情况和辐射工作相关的职业人员的个人剂量进行监测。主动式电子剂量计因其操作方便、读取快捷,有的还具有剂量/剂量率报警功能,使得该类仪表获得大量应用。而当前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主动式剂量计对于脉冲形式的辐射场剂量的测量存在缺陷,甚至无法得到有效的结果:主动式剂量计在测量过程中由于仪器本身响应时间的问题,在测量过程中来不及响应,导致其测量结果与脉冲辐射的实际剂量值存在较大的差异。
通常主动式剂量计在连续辐射场中进行溯源,而该溯源结果往往不能直接用于脉冲辐射场条件,因此有必要建立脉冲X射线参考辐射场,以便满足主动式剂量计在脉冲辐射条件下的溯源需求。典型脉冲X射线辐射曝光时间范围为1ms-1s。有必要针对主动式剂量计在脉冲辐射条件下进行量值传递、型式试验或性能测试。
国际上,目前德国物理技术研究院(PTB)建立了脉冲X射线辐射场,建立了包括N系列和RQR系列在内的辐射质,并开展了主动式剂量仪表的量传和相关科研工作,并主笔发布了脉冲X射线相关标准(ISO18090-1:2015),此外IEC发布了防护剂量仪表在脉冲辐射场中的性能要求的相关技术标准(IEC 62743-2012)。
国内疾控部门针对医用诊疗设备的辐射安全评价用剂量监测仪表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从学术上进行了探讨,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和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正在/已经建立脉冲X射线参考辐射场,将用于剂量仪表的量传。由于国内目前还没有类似的计量技术法规和标准可用于脉冲辐射条件下的剂量监测仪表的性能要求和检测规范。因此,针对脉冲X射线剂量仪发热校准规范的制定较为为亟需。
本规范按照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编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35 《电离辐射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制定本规范的基础性规范。
此前发布的用于环境辐射和防护剂量监测的所有剂量(率)仪和监测仪的技术规范,都只规定了在连续辐射场条件下的计量特性,本技术规范为解决上述仪表在脉冲辐射条件下的计量特性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本规范是对规程JJG 521-2006《环境监测用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仪》、JJG 1009-2006《直读式X、γ辐射个人剂量当量(率)监测仪》、JJG 962-2010《X、γ辐射个人报警仪》、JJG393-2018《便携式 X、γ辐射周围剂量当量(率)仪和监测仪》、JJF1733-2018《固定式环境γ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仪现场校准规范》的拓展和完善,补充说明了直读式剂量仪在电离辐射脉冲场中的校准方法。
按照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几个部分。
校准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5~40)℃,校准测量过程中变化不能超过±2℃。
2.相对湿度:不大于80%。
3.周围环境剂量当量率不大于 0.25 μSv/h(高本底地区除外)。
4.校准测量过程中不应受到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振动和电磁干扰。
配套设施:
1.探测器定位装置。用于放置计量标准仪器或被校准仪器,在辐射场中移动并准确定位于某一测量点的装置,其定位误差应不超过5.0 ㎜。
2.温度计。测量范围(0~50)℃,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2℃。
3.气压计。测量范围(86~106)kPa,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1kPa 。
校准结果表达:
按照本规范进行校准,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证书内页格式见附录B;校准结果应给出剂量(率)仪响应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实例见附录C)。
复校时间间隔:
送校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行确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脉冲X射线辐射条件下的剂量(率)仪的计量校准,产生X射线的高压范围一般为40 kV~160 kV,脉冲X射线的单次曝光时间范围1 ms~10 s 。本规范也可用于临界剂量报警仪的性能测试试验。
本规范不适用于诸如热释光剂量计、光释光剂量计等无源累积型剂量测量装置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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