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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等4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2023/11/24 8:47:12    28070
来源:仪表网
摘要:玻璃生产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迫在眉睫,摸清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是开展玻璃生产企业“双碳”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没有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就无法正确地制定“碳达峰”路线和“碳中和”实施方案。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定和修订计划,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郑州计量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已完成《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水泥生产企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制定起草工作,现向各位委员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
 
  作为高耗能行业,发电行业碳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量的40%左右,发电企业产生碳排放的因素涉及到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脱硫过程排放、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等方面, 摸清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是开展发电企业“双碳”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没有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就无法正确地制定“碳达峰”路线和“碳中和”实施方案。因此申报单位拟申请编制适合发电企业实际需求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以指导发电企业全面科学的核算出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助力发电企业“双碳”的实现。
 
  国家发改委先后发布三批共计24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2016年开始国家先后发布了12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国家标准。目前计量技术规范还未出台与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相关的规范。因此,目前发电企业领域亟需建立一套统一的、科学的、规范的,并且与国家温室气排放统计体系相衔接的碳排放数据质量评估方法,支撑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计量技术体系。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本规范制定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本规范主要参考GB/T 32151.1-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1部分:发电企业》编制而成,与GB/T 32151.1-2015的主要区分是本规范侧重温室气体排放量监测和计量方法的要求,以及排放量数据不确定度的评估。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1)范围,规定本规范适用的范围;
 
  2)引用文件,编制本规范所引用的规范、规程、标准;
 
  3)术语和计量单位,定义本规范所出现的专用术语和计量单位;
 
  4)排放量测算方法,定义本规范使用的碳排放量测算方法;
 
  5)计量特性,叙述本规范的计量参数;
 
  6)监测计量条件,规定监测计量边界、源流和排放源识别、监测计量要求;
 
  7)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分别列出基于计算和基于测量的方法排放量计算公式;
 
  8)计量结果的表达,规定发电企业排放量报告要求,报告要包含基本信息、源流识别、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数据、温室气体排放量、分析与改进等内容。
 
  9)计量时间间隔,规定计量时间间隔。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监测和计量。
 
  《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
 
  玻璃生产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迫在眉睫,摸清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是开展玻璃生产企业“双碳”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没有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就无法正确地制定“碳达峰”路线和“碳中和”实施方案。因此申报单位拟申请编制适合玻璃生产企业实际需求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以指导玻璃生产企业全面科学的核算出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助力玻璃生产企业“双碳”的实现。
 
  国家发改委先后发布三批共计24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2016年开始国家先后发布了12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国家标准。目前计量技术规范还未出台与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相关的规范。因此,目前玻璃生产企业领域亟需建立一套统一的、科学的、规范的,并且与国家温室气排放统计体系相衔接的碳排放数据质量评估方法,支撑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计量技术体系。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本规范制定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本规范主要参考GB/T 32151.7-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7部分:玻璃生产企业》编制而成,与GB/T 32151.7-2015的主要区分是本规范侧重温室气体排放量监测和计量方法的要求,以及排放量数据不确定度的评估。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1)范围,规定本规范适用的范围;
 
  2)引用文件,编制本规范所引用的规范、规程、标准;
 
  3)术语和计量单位,定义本规范所出现的专用术语和计量单位;
 
  4)排放量测算方法,定义本规范使用的碳排放量测算方法;
 
  5)计量特性,叙述本规范的计量参数;
 
  6)监测计量条件,规定监测计量边界、源流和排放源识别、监测计量要求;
 
  7)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分别列出基于计算和基于测量的方法排放量计算公式;
 
  8)计量结果的表达,规定玻璃生产企业排放量报告要求,报告要包含基本信息、源流识别、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数据、温室气体排放量、分析与改进等内容。
 
  9)计量时间间隔,规定计量时间间隔。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监测和计量。
 
  《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
 
  水泥生产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迫在眉睫,摸清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是开展水泥生产企业“双碳”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没有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就无法正确地制定“碳达峰”路线和“碳中和”实施方案。因此申报单位拟申请编制适合水泥生产企业实际需求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以指导水泥生产企业全面科学的核算出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助力水泥生产企业“双碳”的实现。
 
  国家发改委先后发布三批共计24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2016年开始国家先后发布了12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国家标准。目前计量技术规范还未出台与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相关的规范。因此,目前水泥生产企业领域亟需建立一套统一的、科学的、规范的,并且与国家温室气排放统计体系相衔接的碳排放数据质量评估方法,支撑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计量技术体系。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本规范制定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本规范主要参考GB/T 32151.8-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编制而成,与GB/T 32151.8-2015的主要区分是本规范侧重温室气体排放量监测和计量方法的要求,以及排放量数据不确定度的评估。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1)范围,规定本规范适用的范围;
 
  2)引用文件,编制本规范所引用的规范、规程、标准;
 
  3)术语和计量单位,定义本规范所出现的专用术语和计量单位;
 
  4)排放量测算方法,定义本规范使用的碳排放量测算方法;
 
  5)计量特性,叙述本规范的计量参数;
 
  6)监测计量条件,规定监测计量边界、源流和排放源识别、监测计量要求;
 
  7)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分别列出基于计算和基于测量的方法排放量计算公式;
 
  8)计量结果的表达,规定水泥生产企业排放量报告要求,报告要包含基本信息、源流识别、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数据、温室气体排放量、分析与改进等内容。
 
  9)计量时间间隔,规定计量时间间隔。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监测和计量。
 
  《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
 
  陶瓷生产企业碳排放量较多,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1.4亿~2亿吨,且排放量存在增长趋势,陶瓷行业是我国节能减碳的重点领域之一。
 
  陶瓷生产企业现有的核算方法中排放因子多采用默认值,存在误差较大的问题,为摸清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申报单位拟申请编制适合陶瓷生产企业实际需求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规范,以指导陶瓷生产企业全面科学的核算出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助力陶瓷生产企业“双碳”的实现。
 
  国家发改委先后发布三批共计24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2016年开始国家先后发布了12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国家标准。目前计量技术规范还未出台与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相关的规范。因此,目前陶瓷生产企业领域亟需建立一套统一的、科学的、规范的,并且与国家温室气排放统计体系相衔接的碳排放数据质量评估方法,支撑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计量技术体系。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本规范制定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本规范主要参考GB/T 32151.9-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编制而成,与GB/T 32151.9-2015的主要区分是本规范侧重温室气体排放量监测和计量方法的要求,以及排放量数据不确定度的评估。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1)范围,规定本规范适用的范围;
 
  2)引用文件,编制本规范所引用的规范、规程、标准;
 
  3)术语和计量单位,定义本规范所出现的专用术语和计量单位;
 
  4)排放量测算方法,定义本规范使用的碳排放量测算方法;
 
  5)计量特性,叙述本规范的计量参数;
 
  6)监测计量条件,规定监测计量边界、源流和排放源识别、监测计量要求;
 
  7)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分别列出基于计算和基于测量的方法排放量计算公式;
 
  8)计量结果的表达,规定陶瓷生产企业排放量报告要求,报告要包含基本信息、源流识别、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数据、温室气体排放量、分析与改进等内容。
 
  9)计量时间间隔,规定计量时间间隔。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监测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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