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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机构技术人员能力要求及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023/9/13 11:29:02    13551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校准机构的人员基本要素、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评价,和评价结果的应用。本文件适用于校准机构规范技术人员的能力以及对能力的评价。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苏州市吴中区检验检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校准机构技术人员能力要求及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274224844@qq.com,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前。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校准机构的人员基本要素、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评价,和评价结果的应用。本文件适用于校准机构规范技术人员的能力以及对能力的评价。
 
  评价原则:
 
  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全面:评价以岗位责任要求为基础,德才兼顾,让技术人员的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公正:评价遵循统一的规则,无差别对待每一位被评人员;
 
  ——公开:评价标准、程序、结果公开。
 
  评价组织:
 
  校准机构、客户协同制定评价方案,组织测评,审定并运用评价结果。
 
  人员培训计划:
 
  人员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机构应制定的员工培训长期规划;
 
  ——新上岗、新入职的岗前培训;开展新项目、采用新方法前;新设备投入前,以及法律或法规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
 
  人员培训内容:
 
  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为公正以及安全和防护知识等培训;
 
  ——CNAS 认可准则和相应规则和公司制定的管理体系的培训;
 
  ——方法标准、仪器设备操作、校准技术、不确定度评估等培训;
 
  ——从事校准工作需进行计量基础知识,及每个校准项目(测量设备)或校准方法专业知识和实操的培训;
 
  ——非固定场所校准所需要求,如:设备运输、包装、安装和现场环境条件测试的能力。
 
  师资要求:
 
  培训师资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方进行计量校准基础知识培训;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计量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具备所培训校准专业领域的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方可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从事所培训校准项目的校准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方可进行操作技能的培训;
 
  ——选择外部培训机构时,应符合:设备制造商、校准方法的制定或发布机构等;
 
  ——特殊工种的培训由专业(权威)部门组织,如:高压检测、叉车操作证等。
 
  人员评价方法:
 
  ——自我评价 由机构技术人员参照附录 A.1 的内容进行自我能力评价。
 
  ——机构评价 由机构组织专家参照附录 A.1 的内容对技术人员进行评价。
 
  ——客户评价 由机构组织客户参照附录 A.1 的内容对技术人员进行评价。
 
  人员评价方式:
 
  ——考核:通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由机构组织专家老师对人员进行考核;
 
  ——监控: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盲样测试、人员比对),或外部质量控制(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对人员能力进行评价;
 
  ——评价:通过客户回访、客户评价等方式,由客户对技术人员的能力和职业素养进行评价。
 
  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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